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严肃查处兴奋剂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时间
2008-06-25

据SFDA网站讯 作为奥运举办周边地区,为切实消除兴奋剂隐患,近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采取严厉措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

凡未取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违法生产销售的企业,一律吊销生产许可证;凡取得批准文件,但违法生产、未按规定渠道销售的生产企业,一律撤销批准证明文件,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凡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的批发企业,一律吊销经营许可证;凡未按规定渠道购销兴奋剂药品的定点批发企业,一律吊销经营许可证;凡经营胰岛素以外的兴奋剂类药品的零售企业,一律吊销经营许可证。对构成犯罪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兴奋剂类药品,不论一针、一片、一粒,都将视为情节严重,从重从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