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强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督查

时间
2008-07-09

据SFDA网站讯 为进一步了解全区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分管局领导带队,对5个地市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督查。

此次督查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现场检查方式,主要对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督查。一是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二是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的宣传培训情况;三是兴奋剂生产专项治理情况;四是兴奋剂经营专项治理情况;五是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兴奋剂专项治理情况。

经过检查,5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确定了“四清楚”“三不”的工作目标,“四清楚”即药监执法人员对兴奋剂品种清楚、对标识标注清楚、对进货渠道清楚、对销售处方清楚;“三不”即监督覆盖不漏点、检查药品不漏项、发现问题不放过。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六查”工作:一查生产经营企业是否有未经批准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行为;二查有经营资格的企业是否有不按规定渠道购进和销售的行为;三查除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外的兴奋剂目录所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管理情况;四查零售企业是否违法经营除胰岛素外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五查零售企业是否在店堂明显位置悬挂“零售药店禁止销售除胰岛素外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字样的标牌;六查含兴奋剂物质的药品是否有“运动员慎用”标识。

对未按要求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的药品采取了就地封存停止销售的措施。对存在问题多的单位开展了“回头看”活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截止目前,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3313人次,检查企业2634家,其中药品生产企业10家,药品批发企业59家,药品零售企业1466家,化工生产经营企业1099家,辖区内未发现违法生产经营兴奋剂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