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重点食品将实施市场准入制

时间
2004-01-05

据新华社信息天津1月5日电(记者嵇哲)为确保市民食品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天津市将于近期实施重点食品市场准入制度。

天津市政府规定,实施市场准入制的首批重点食品是: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类制品、食油、果蔬、奶类制品、豆类制品、桶(瓶)装水、调味品和饮料。有关执法部门将对天津市各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专卖店、零售店及餐饮企业就以上进行监管。

今后,凡进入天津市场销售的食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有效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及近期食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凡纳入市场准入范围的食品,实行小包装上市的,其包装上必须标明品名、生产厂家、卫生许可证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对于生鲜食品,必须配置保鲜、冷藏设备。凡纳入市场准入范围的食品,在天津市市场销售过程中,其卫生和质量不得有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