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令禁止借禽流感防治之名乱涨价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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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2

据新华社北京2月12日电(记者王蔚)北京市发改委11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强与高致病禽流感防治有关的商品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对乱涨价、乱收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11日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了解到,通知要求各区县价格部门充分认识当前防疫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各项措施,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致病禽流感防治工作,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针对国务院关于“对家禽强制免疫实行免费”要求的规定,严禁借给家禽免疫之机向群众收费。对家禽饲养场、运输工具消毒不得收费,严禁以防疫之名设卡收费。疫苗经营企业不得提高疫苗价格。明确要求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及时、准确地反映疫情对价格变动的影响。在加强肉类、粮食等商品的价格监管、监测基础上,增加与疫情相关的鸡、鸭、鹅、鸡雏等畜禽产品和抗病毒药品、消毒防护用品等的监测,及时掌握市场和价格变动情况。

北京市发改委还要求价格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跟踪疫情的发展变化,深入分析其对社会心理及价格总水平变动的影响。充分发挥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认真受理价格投诉和举报,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举报电话: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