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要求强化督查出口禽肉生产加工企业

时间
2004-02-18

据中国食品报讯(记者于芳)为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国家认监委近日向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出通知,要求对出口禽肉加工厂及其相关的禽类养殖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相关记录。

此次对出口禽肉加工厂检查的重点是:出口禽肉加工企业周围50公里范围内是否存在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出口禽肉加工企业是否有可靠的防疫、检疫体系,各项制度是否落实;出口禽肉加工企业从原料供应、生产加工、出口检验等各个环节是否建立了可靠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对出口禽肉屠宰企业,重点检查初级阶段、屠宰加工控制过程(宰前、宰后检验)的卫生质量控制情况。

对供出口屠宰用禽类养殖场的检查重点是:半年内,养殖场周围50公里范围内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生;养殖场必须受出口禽肉注册企业直接管理;养殖场周围1公里范围内没有种禽、蛋禽饲养场、集贸市场、家禽屠宰场,并有与外界隔离的设施等。

国家认监委要求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出口禽肉加工企业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或存在重大安全卫生问题的,要停止其出口注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