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散装食品卫生不容乐观

时间
2004-02-25

据中国食品报讯(记者胡建)国家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已于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成都市作为一个常住人口上千万、散装食品消费量极大的城市,散装食品卫生状况却令人担忧。

最近,四川省消委会对成都市7家大型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情况进行了暗访,结果表明,各超市在散装食品经营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违反《规范》的现象,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第一,散装食品无标识或标识不全的现象十分突出。7家超市中有5家超市散装食品普遍存在以“包装日期”代替“生产日期”的现象,如腌卤食品、凉拌菜、自制汤圆心等。第二,营业员着装随便。暗访发现,各大超市散装食品柜台的营业员大多没有戴手套;现炒、现蒸柜台的营业员也没有戴手套;戴口罩的营业员不少将口罩拉到鼻孔下甚至吊在脖子上。第三,货柜遮盖和摆放不合要求。各大超市的散装食品遮盖不严,消费者可以在货柜里直接挑选;不少散装食品没有将直接品尝的食品与销售食品明显区分,更没有标明可品尝的字样。记者亲眼看见一些消费者在果脯、开心果、瓜子、酱腌菜等货柜里用手拿食物品尝,但没有商场人员制止。第四,经营者对散装食品的管理不到位。暗访人员发现,一些超市的散装食品销售人员不能现场出示有效健康证明,不少销售人员表示对《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一无所知,也不清楚其他的食品卫生法规。

据了解,四川省消委会将就此次暗访情况写出一份调查报告,并向有关超市提出整改意见,促成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尽快治理成都市的散装食品销售市场。

食品卫生专家呼吁,目前正处于传染病多发季节,散装食品消费量大,又最不容易管理,极易成为公共性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的大隐患,必须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重视。尽管《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只适用于经营散装食品的超市、商场等销售单位,而不包括餐饮业和集贸市场,但其他法规仍然可以约束任何食品经营的违规行为。所有散装食品经营者都应该确保散装食品卫生安全,确保消费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让消费者放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