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州、沁水注重抓重要环节优化药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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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26

抓住重要环节 调动一切力量 楚州将药品代购作为突破口加强“两网”建设 沁水充分发挥协管员作用 保证农村用药安全

2004年02月26日

据中国医药报江苏讯 江苏省淮安药监局楚州分局在“两网”建设中将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作为重要环节,严格监管,为促进“两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两网”建设启动之初,该分局就大力促进药品代购的软硬件建设,做到:建立一个体系,即药品代购监控体系。要求各医疗机构成立药品代购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药品代购进行全程控制,并制定药库、药房各项制度,院领导与药库、药房负责人及村卫生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抽查,考核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确保“两个硬件”,一是药学技术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设备,二是基础设施达标,药库药品按“六分开”要求存放,验收、出库及不合格药品设有专区;完成“三项记录”,即落实好药械的采购、验收记录,药械进、出库(调拨)记录,搞好特殊药品的“五专”管理记录;抓好“四项制度”,即药库负责人负责落实药库人员管理制度,药械采购、验收制度,药品养护、使用制度,并接受药品代购工作领导小组的抽查;药房负责人和村卫生室调配处方人员负责药品调配管理制度、安全用药用械责任制度的实施,及时上报药械不良反应;同时负责监督一次性无菌器械的毁形、消毒工作。

又据中国医药报山西讯 刚刚成立一年的山西省晋城市药监局沁水分局,根据本地区农村分散面广,自身监管力量不足的实际情况,通过选拔、筛选、聘请等方式,组建了一支由乡镇卫生院医生、县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村干部代表组成的农村药品监管队伍,一年来,这支“编外力量”在保证农村用药安全有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沁水分局分别于2002年11月和2003年10月两次从21个乡镇卫生院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村干部、退休老干部中聘请了39名同志为沁水县农村药品监管协助员,同时出台了《沁水县农村药品协管员管理办法》、《沁水县农村药品协管员奖惩兑现办法》等相关规定,使协管员一上任即对自己该干什么,怎么干都做到心中有数。分局还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协管员队伍素质,建成了一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管网络。

39名协助员在分局的直接领导下,抓宣传,勤反馈,找线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年多来,他们走村入户,把《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送到群众的家门口,义务发放宣传资料14230份,协助分局完成了全县423名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365名从药人员的体检工作,并协助分局对全县364个涉药单位的无效期药品(542个品种、批次,标值18.1万元)及时清理销毁;他们还积极帮助农村申办零售药店人员准备申报申办资料,已有38家申办者在他们的帮助下取得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并落户农村。同时协管人员按照分局的要求,帮助全县362个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建立起规范的药品购进验收和销售记录,协助分局对全县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购进、验收、销售、使用及销毁进行了规范。一年来,全县农村药品协管人员共举报有效案件22起,案件标值3.34万元,行政处罚6.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