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县药监局先行赔偿打击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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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8

你买了假药 我先予赔偿 星子县药监局打假出新招

2004年03月18日

据中国医药报江西讯 从3月15日开始,江西省星子县的群众如果在当地正规药店、药房买了假药,可以享受药监部门的先予赔偿,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自己的经济损失。

星子县药监局实行的先予赔偿制的具体内容是:群众对自己购买的药品质量有所怀疑时,可以到星子县药监局进行报告登记。然后,由星子县药监局将药品送到九江市药检所进行鉴定。如果确认该药品为假劣药品,则由星子县药监局按照所购药品的金额进行先予赔偿。

据了解,星子县药监局实行先予赔偿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当地群众报告假劣药品信息的积极性,同时也是为了增强药监人员查处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责任感。

3月15日,星子县药监局在该局开展的3·15宣传活动中向当地群众公布了先予赔偿制的内容,鼓励群众买到假劣药品以后及时向药监部门报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帮助药监部门拓宽打击假劣药品的信息渠道,为净化全县药品市场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