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加强对医保定点药店监管

时间
2004-03-24

据中国医药报福建讯 近日,南平市药监局、医保中心联合建立对医保定点药店的药品质量监管机制,从制度上保障医保人员的用药安全有效。

此项联合监管机制的内容包括:药监部门查处医保定点药店违法经营、使用假劣药品案件,将及时通报医保中心,医保中心立即停止医保定点,责其整改;医保中心在对医保药店进行评审、年审时,邀请药监人员参加,加强有关信息的交流与合作。

为保证定点药店的药品质量,南平市医保中心还制定了具体的质量考核细则,细则涉及定点药店的人员素质、质量管理、服务规范、设施配套、药品分类等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