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发出紧急通知: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化妆品禁用物质等行为

来源
中国食品药品网
时间
2009-04-09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王晓冬报道4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化妆品卫生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化妆品禁用物质等行为。

近日,接有关举报,个别企业在化妆品生产中违法添加化妆品禁用物质,给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为切实加强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化妆品安全,国家局要求地方各级化妆品卫生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

各化妆品生产企业要切实履行化妆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化妆品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批准(或备案)的配方和工艺进行生产。

地方各级化妆品卫生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化妆品禁用物质、超限量使用化妆品限用物质、未取得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生产化妆品以及非法经营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前,国家局就做好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妆品卫生监管部门于5月15日前,将辖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规定和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自查情况上报国家局。对于不符合有关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的,要依法进行查处。

据悉,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除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九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外的其他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