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工作“有位”更“有为”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09-07-24

王淑军

艰巨的任务对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增强相应的职能、机构。此时,解决中医药纵向管理体制的“高位截瘫”现象势在必行。

不久前,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在该省机构改革中被列为职能加强部门,增设党组,增加编制。正所谓“有位更有为”,此举标志着该省确立了中医药管理部门统筹中医药工作相对独立的组织地位,为中医药大有作为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2007年成立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小组,研究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协调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今年以来,支持力度更大,不仅在机构改革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职能增强,新医改方案明确提出“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而且国务院发布《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明确的工作要求向全国发出动员令。

艰巨的任务对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增强相应的职能、机构。此时,解决中医药纵向管理体制的“高位截瘫”现象势在必行。长期以来,国家虽然设立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但省级及其以下的管理机构不健全。全国除少数几个省(市)外,大多数省份没有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管理机构,而且多数仍是处级局或中医处,职能也不尽完善,地级市、县基本没有中医药管理机构,县级甚至没有专人负责。“无位”难“有为”,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最终在基层难以落实到位。

吉林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工作部署,不仅较早成立副厅级省中医药管理局,而且很快成立省政府中医药工作厅际协调小组,在大多数地级市州健全中医药管理机构,今年机构改革中进一步在省中医药管理局成立党组,从组织管理体制上解决中医药工作“位”的问题,确保其大有作“为”。近年来,吉林将中医药专项纳入全省“十一五”规划,出台《关于加快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措施,迄今蒸蒸日上的局面就是例证。

当然,“有为”和“有位”要辩证看待,所谓“有为方有位,有位更有为”。而地方中医药工作争取“有位”总有个过程,“有位”之前还要以“有为”去争取。期待着吉林省的经验能给其他地方借鉴和深思,使地方中医药管理机构迅速建设起来、体制健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