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抓住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出台的政策机遇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09-09-02

朱凌志 安徽省枞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据报道,8月18日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三个文件。这标志着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启动。毋庸置疑,加速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对于解决药价虚高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问题,控制医药费用,减少药品浪费,保障广大民众的用药安全和消费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积极作用,是向广大民众发出的福音。那么,对于此项政策实施主体之一的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来说,将意味着什么,带给他们的将是怎样的政策机遇呢?

笔者以为,既然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与基本药物目录配套实施的政策包括基本药物生产、药品定价、社会保障、药品招标采购及配送等方面内容,企业应该充分利用政府对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采购和配送环节的招标组织工作,彰显自身优势,抢占竞争先机。

一要尽快调整品种结构。对于国内大中型制药企业来说,应该清醒地意识到基本药物制度出台给企业带来的商机和希望,要充分利用自身普药品种储备多的优势,尽快调整上市产品结构,组织生产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为企业发展寻找新的支撑点。同时,企业应该视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生产为一种社会责任,在不看重当前经营利润,舍弃局部利益的前提下,谋求企业的品牌形象,而这种长期、隐性的品牌支持将会对企业美誉度的提升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要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选择是以安全、有效为首要原则的,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来不得半点的闪失和含糊。在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的政策环境下,药品质量必将成为首要的评判标准,同品种谁的质量最优,谁就有可能在公开竞标中胜出。为此,需要中标企业严格落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抓住重点环节、关键质控点,从落实执行质量标准的企业关键人员和质量授权人入手,实行企业质管人员、质量负责人全员备案制,并前移关口,强化教育、培训和管理,严把原料进口和成品出口关,筑牢防线,确保基本药物品种质量可靠,安全有效。

三要有效降低经营成本。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遏制药价虚高现象。而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必须在保证优质的前提下全面优价。要满足这个要求,企业必须着眼于挖潜增效,节能降耗,压缩生产经营成本,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技改途径,来保证质优价廉的基本药物品种的生产与供应。此外,在成本控制上,政府相关部门除制定科学合理的药品定价机制和招投标政策外,应该准予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实行特定包装标识,通过实施特殊政策为维持企业的生产成本或很小的经营利润提供支持;在药物流通环节上,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供应模式,减少中间环节,压缩流通费用,让药品进入使用环节无加价。

四要注重发展中药品种。随着现代中医药的发展,中药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传统中药的特色优势与现代科学技术有机结合,使得中药的开发应用呈现出成本低、疗效好、毒副作用小的显著优势,市场前景十分看好。而且,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中,中药品种数占据1/3,药品生产企业在调整品种结构时应突出中药品种,增加安全可靠、价格低廉的中药品种,尤其是对一些疗效好、价格低的特色中药产品和经典老药要加大投入,赋予新的技术含量,争取在每三年一次的基本药物目录调整中被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