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财政补助补什么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09-09-17

高新军

《北京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日前实施,该办法对中医医疗机构进行分级财政补助,绩效考核成绩优秀者可享受人员工资、国家规定范围内津贴100%全额拨款。这一政策无疑让诸多在中医院生存和发挥特色优势间摇摆的中医医院院长为之一振。

笔者近年来接触不少中医院院长,常听到他们的叫苦声。比如,“中医药简单方便,疗效确切,但由于其收费低廉,在以药养医的机制下,无法保障医院正常运转。”“一边是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一边是养活几百号人,选择难啊!”

一直以来,国家对中医药特色服务的补助机制不完善,各地政策也不尽相同。各中医医院为了增加收入、减轻压力,只好自已想办法,导致“以西养中”现象。在这样发展思路下,中医医院的特色优势呈现出逐步淡化的趋势。

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出台补助政策,以财政拨款解决了中医医院发展的“后顾之忧”,而其根本目的是为了确保中医院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充分发挥。这一分级补助的方式,极大调动了中医医疗机构增加中医药服务功能和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的积极性。如果医院的中医药特色优势和中医药服务功能提高了,绩效考核成绩就会逐年增加,财政补助比例也将随之增加,从而最终形成中医院自身发展的良性循环。

财政补助,表面上看钱给了医院,其实最终受惠的是广大群众。没有了生存压力,临床医生可以放手去为患者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患者的经济负担可以大大减轻,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也将得到有效缓解。

从这一角度看,这一做法不单纯是保障中医医疗机构的生存,更在于通过完善对中医药特色服务补助政策改革现有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使其坚持以满足群众对中医药特色服务需求为核心,以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发展方向。

财政补助解决了中医院的后顾之忧,绩效考核确保了中医院发挥特色优势,中医院院长们可以高举“中”字旗,安心走上“特色优势”路。实质上,财政补助不是“扶贫、扶弱”,而是“扶优、补廉”,最终为了让群众更好地得到中医药服务。这正是北京对中医院实施财政补助的真正意义所在,其他地方不妨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