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实施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09-09-17

本报讯 记者张东风日前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作为《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第四个也是最后一个配套文件正式发布实施,将引导药品生产企业减少简单改变剂型和仿制药品的申报数量,从根本上解决低水平重复问题。

该局药品注册司司长张伟对此进行了解读:一是可有效控制批准文号数量。技术转让批准后,原来已经取得的批准文号同时注销,避免了一家转多家,引导药品生产企业减少简单改变剂型和仿制药品的申报数量。

二是促进专业化程度提高。药品技术转让新政策的确立,有利于企业间或者企业内部改变产品结构,合理分配和调整生产资源,实现优势产品重组和重点发展,减少低水平重复和同质化。

三是利用技术手段,提高技术门槛,加强风险控制。《规定》对新药技术转让和生产技术转让所要求的技术资料作了大幅度增加,并增加了技术审评程序。

四是品种管理由“静态”转变为“动态”。药品技术转让,特别是生产技术转让,可以使本企业不使用的药品生产技术转让到其他需要该品种的企业,有利于产品资源的优化组合,有利于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张伟说,这一规定,就是要让技术作为一种产品,在市场上有序流通起来,鼓励一些技术有条件向外部转让。允许新药、上市多年药品、进口药品在一定条件下进行技术转让,鼓励先进科研成果和成熟生产技术的应用和推广,让国外的先进生产技术落户国内;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有利于产品和资源优势重组,做大做强医药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