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病有所医有中医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09-10-15

本报记者 樊丹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农村处处可见的针灸、草药,又重现在农民家门口了;因为中医药的简、便、验、廉等优势,越来越多的农民不再因头痛脑热赶着上大医院了;越来越多的医保部门,也日益发现中医药的使用大大降低了整体医药费用支出……如今,中医药在农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价值在越来越多的地方受到格外重视,农村中医药工作正迎来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好的时机。

农村中医药基础建设投入占全县医疗机构的60%;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储备300种中药,村卫生所至少储备120种中药;参合农民住院中医药补偿比例乡镇卫生院为80%,县级医院为70%……在近日举行的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会议上,黑龙江、北京等地交流了推进农村中医药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其中不乏亮点,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

政策扶持 提升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

在中医药比之西医药尚属短腿的情况下,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快发展中医药,就必须加大对中医药的扶持力度。近年来,各地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和促进农村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健全农村三级卫生网络的中医药服务功能。

在黑龙江望奎县,农村中医药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已初具雏形。近年来该县按照“县强中心、乡壮基础、村铸网底、同步推进”发展思路,投资了3100万元新建了县中医院门诊楼,投资300万元新建了15个乡镇卫生院的中医科和中药房,投资1200万元新建了108个包括中医用房在内的村卫生所业务用房,并为乡村两级中医科室配备了中医诊疗器械。同时,为鼓励村医自种、自制、自用中草药,该县还无偿为每个村卫生所划拨了1亩耕地种植中草药。

2006年以来,望奎县在农村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上累计投入5160万元,占全县医疗机构基础建设总投入的60%。该县为实现城乡中医资源的科学配置和合理流动,在县乡村三级中医医疗机构中全面实行了“业务联动、人才联动、管理联动”机制;投资100万元,在县乡村之间开通了视频会诊系统,由8位名老中医轮流主持会诊,县乡村三级中医可以随时互动。现在,全县每个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的中药使用率提高到30%~40%。

陕西、四川、湖北等省安排了专项资金,支持县级中医院改扩建,陕西省对每所医院投入280万元,四川省对120所医院进行了支持。广东省2004年起每年安排500万元,对100所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进行建设。湖北制定了《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标准》,用4年时间完成了1760所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甘肃出台了《村卫生所(室)中医药业务建设标准》。安徽在1万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中明确了中医药服务要求。北京市对中医特色服务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县级中医院,人员基本工资、国家规定范围内的津贴由财政全额拨款。

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枢纽,湖南以乡镇卫生院中医兴院为切入点,加快完善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目前,全省已建设147所省级中医兴院示范乡镇卫生院;全省95%的乡镇卫生院开设了中医科,所有建制乡镇卫生院都设立了中药房。近三年,全省乡镇卫生院中医院服务量大幅增加,占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总量的30%以上,覆盖到90%以上的乡村。

找准抓手 发挥中医药在新农合中的作用

做好农村中医药工作,找到一个很好的抓手,往往能收“四两拨千斤”之效,以一棋带活全局。

江西修水县紧紧抓住新农合,不断完善中医药补偿优惠措施,促进了中医药的快速发展。自2006年起,参合农民在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中医药费用补偿比例比同级医疗机构西医药补偿比例高10%,2009年各级医疗机构住院中医药费用补偿比例均比同级医疗机构西医药补偿比例高10%。目前,住院中医药补偿比例乡镇卫生院为80%,县级医院为70%。对特色中医专病专科,实施门诊中医药费用纳入住院基金补偿试点,在特色专病专科就诊的中医药门诊费用,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按45%的比例直接补偿;提高门诊统筹中医药费用补偿比例,中医药补偿比为35%,比西医药补偿比高5%。

该县还积极发展中药产业,降低中药价格。全县种植中药面积8万余亩,种植品种74种。由于地产地销,降低了中药成本,给群众带来了实惠。新农合参合率提高到现在的96%,2008年中医药参与住院治疗人次比2006年增长216%,参合农民获得中医药补偿从11万元增长到194万元,特色中医专病专科门诊累计补偿10.9万人次,补偿金额324万元。

贵州遵义县通过政策引导,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农合中的作用,将中医门诊治疗全部纳入报销范围,并提高中医药在新农合报销中的比例,使用中医药治疗13种特殊慢性病门诊的报销80%,在县乡住院治疗使用中医药的报销比例达80%,分别在西医报销比例标准上提高30%和20%。通过50例慢性病住院报销和50例申报慢性病进行门诊中医治疗对比分析,平均1例可节约医疗费用1500元,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贵。

以人才为基础 多途径培养农村中医药人员

事在人为,人才是农村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关键。人才培养也成为各地推进中医药工作的重点。

近年来,中医药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很难分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而乡镇卫生院又急需实用型中医药人员。针对这一实际,甘肃制定了优惠政策,鼓励中医本科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天水市对乡镇卫生院人员在定编、定岗、定职责的基础上实行全员聘任制,对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缺编人员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同时,通过解决行医资质、优先晋升职称、免费进修、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执业资格给与财政补助、允许参加“市级名中医”、“乡村名中医”评选等多种优惠政策,鼓励乡村医生、个体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为向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中医药人员,新疆自治区通过带编免费定向培养的方式,计划5年为乡镇卫生院、国营农牧团场培养4000名具有专科医学学历和相应专业技术技能的实用型医学专门人才。2008年完成了第一次招生,录取中医专业考生98人,维医学专业104人。这些学生毕业后,到指定的乡镇卫生院就业,有效工作时间不满8年的,不能向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流动。

人才队伍逐步稳定,继续教育也不断深入。黑龙江开展了农村基层中医师带徒工作,引导乡村医生跟师学习临床技能,提高中医药诊疗水平。河北组织1000名县中医院青年中医骨干到北京、天津等地学习中医诊疗技术。

天水市每年从具有中医中专学历、有培养前途的乡村医生中选30人,由准备接收工作的乡镇卫生院提供费用送到中医药院校定向培养,取得大专以上学历;通过“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活动,乡镇卫生院人员在职称晋升考试中,中医人员加考四大经典,西医人员加考《中医学》,脱产学习3个月以上中医的西医人员晋升职称免考中医,并可提前一年晋升职称。2006年以来,该市共招聘具有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退休人员和个体医生143人。2008年,有24名被聘乡医通过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江西省自2005年开始,连续举办了9期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班,免费培训技术骨干1502人,全省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参加了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学员个人门诊量平均增加了33%,其中中医门诊量平均增加了43%;乡镇卫生院中医业务量平均增长44%,业务收入平均增长41%,中医药门诊量占总门诊量的比例平均上升了15%,取得了业务增长和人才稳定的双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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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8年底,全国有县中医医院1509所,实有床位13.9万张,比2005年底分别提高了1.1%和18.2%。2009年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监测显示,76%的乡镇卫生院设置了中医科、中药房,比2005年底提高了4个百分点。近30%的村卫生室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或能够提供中西医两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