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国际贸易市场潜力巨大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0-03-04

吴振斗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

编者按:入世为中医药国际贸易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难得的外部环境,那么,如何利用中医药贸易的现有优势,审时度势,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拓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本文试从管理、生产、经营等体制及服务贸易等角度,分析中医药在上述诸方面的现状和问题,并尝试对我国中医药在新形势下进行国际贸易的对策、潜力和前景进行探讨。本版分上下两篇刊出。

中医药既是国粹,更是在当今世界生命科学领域内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理论、工艺和技术等一系列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为中医药走向世界、特别是国际贸易提供了众多良好的机遇和难得的外部环境,必将对中医药管理、贸易、产业和医、教、研等各个领域的全面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目前,中医药是我国出口贸易最具人才、技术和资源优势的产业,并具较强科研攻关能力,也有望成为进入国际市场的支柱产业之一。如何把该优势有效转化为国际市场优势,尚有许多工作要做。

1999年,科技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经调研,确立了中药现代化和中药更广泛地走向世界的战略目标,选择中药科技产业作为切入点,实施“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行动计划”,以技术现代化、工艺工程化、质量标准化、产品规模化为手段,全面促进我国中药产业的发展。2005年,科技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纲要》。2009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扶持和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若干意见》。中医药事业的新时代真正来到。在政策的支持下,这十年来,中医药国际贸易环境与市场也日渐活跃。

市场与政策环境日趋良好

目前,国际组织及各国政府对传统医学非常重视。世界卫生组织的传统医学战略、各国中医药管理与贸易政策及国际中医药贸易的发展和法律规定为中医药国际贸易创造了良好的市场与政策环境。

作为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世界卫生组织在致力于促进发展世界传统医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陆续发表一批影响显著的传统医学出版物,对全区各成员国的传统医学政策制定情况进行调查。

2001年,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委员会第52届会议通过了传统医药十年战略计划,其目标包括:为传统医学制定国家政策;提高公众对传统医学的了解和认识;评估传统医学的潜在经济增长值;建立适合的传统医学标准;鼓励和加强传统医药在循证医学方面上的研究;尊重传统医学的文化整体性;制定保护和保存知识和资源的政策等七个方面。大会决议要求西太区办事处主任五年后检查37个成员国执行决议情况并向大会报告。

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发表指导性文件“2002~2005传统医学战略”。提出了今后三年的行动计划:将传统医药纳入国家卫生保健体系;通过推广传统医药知识和给予质量标准的指导来提高传统医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适当强调为贫穷阶层治疗;通过供求双方来提高合理使用传统医学提供有效的和能负担的治疗。

2008年11月,WHO传统医学大会在北京发表了《传统医学北京宣言》,2009年5月,第62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传统医学决议》。这是中国首次在世界卫生组织执委会上提出决议草案,并最终获得大会批准,充分展示了我国在敦促世界卫生组织执委会决议形成过程中所具有的突出地位和重要影响。决议以《北京宣言》为蓝本,呼吁各成员国积极制定政策、法规和标准,确保传统医学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并根据各国的具体情况,酌情考虑将传统医学纳入国家卫生系统,初步体现了我国作为传统医学大国在国际社会中的主导作用,为今后我国在世界传统医学领域更积极主动地开展交流与合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开拓了良好国际空间。

各国加强对传统医学的管理

随着世界疾病谱的改变,医学模式的更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开始重视研究、使用传统医药,拥有完整理论和系统防治经验的中医药更受关注,他们希望了解中医药,尤其愿意与中国政府开展合作。2009年中,我国与世界各国卫生部签署的卫生协议中,有94多个含有中医药合作项目,专门的中医药协议45个,内容包括中医药管理、临床、教育、中医药开发等各个方面。

近20年来,由于传统医药在国外一些国家发展很快,外国政府开始加强管理传统医药,制定或计划制定管理传统医学包括中医的法规,提高了中医药在这些国家的地位,保证了中医药在国外健康、有序地发展。仅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37个成员国中就有14个设立了政府的传统医学支持机构。各国政府对传统医学和中医药的态度及进行管理的情况可分为如下几类:

针灸管理与合法性。目前,不少国家将针灸作为一种医疗方法,治疗费用也纳入医疗保险,针灸治疗师则需要有一定的技术背景,其执业需在政府部门注册登记。迄今为止,全球认可针灸合法性的国家和地区已涵盖日本、韩国、朝鲜、新加坡、越南、中国香港和澳门特区、以色列、美国、加拿大、巴西、古巴、哥伦比亚、墨西哥、法国、德国、意大利、奥地利、西班牙、瑞士、挪威、澳大利亚、新西兰。

中医药管理与合法化。世界上中医中药有合法地位的国家和地区较少,只有日本、韩国、朝鲜、越南、新加坡、中国香港和澳门特区、泰国、澳大利亚等。中医药在欧洲、美洲、非洲等国尚未合法化,多以食品补充剂的名义进入。

设立有关传统医学与针灸管理机构。迄今,韩国、越南、新加坡、中国香港特区、澳大利亚维多利亚省设立了传统医药或中医管理机构,对中医师进行注册管理,对中药贸易进行市场准入审核、注册、管理。另还有些国家如斯里兰卡、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在卫生部内设立了传统医学管理部门。

全球中医、针灸诊所特别是新型诊所的建立和发展。从近年发展情况来看,在外国(地区)开办的中医、针灸诊所已呈现数量逐步扩大、分布地域渐宽的特征。据有关统计,美国登记的执业针灸师有11290人;德国有30000名针灸师;墨西哥的针灸师有5000多人;澳大利亚有4500个针灸、中医师;巴西有针灸师15000多名;新加坡有中医师1500多人;中国香港特区登记的中医、针灸师有7707人。不仅如此,近20年来,国外的中医诊所也有新发展。韩国、美国、越南、法国、巴西等国在政府开办的西医院开设针灸科室。甚至在只有2万人口的基里巴斯也有2个中医诊所。还有的诊所举办针灸、中医教学,有的成为当地医学院学生的实习诊所,既为当地培养了中医、针灸人才,又提高了诊所的学术水平。

随着中医诊疗机构的扩展,国外中医师发挥的作用也日渐突出,已有个别中医针灸师参与当地国家政府决策。而且,随着中医在当地的发展,执行者本身学术背景变化,有些国家在进行对中医药、针灸立法管理时也吸收华人中医、针灸师进入高层决策组织。2001年,美国华人中医师被聘为总统传统医药的顾问;澳大利亚华人中医师也被聘为维多利亚省新建立的中医注册局的成员。1999年,加拿大联邦卫生部成立了有17名成员组成的自然保健品办公室,其中有2位华裔植物学专家。英国为管理传统医药成立了卫生部草药管理小组,成员中也有2名是中国中医学院毕业的中医师。在国外,大多数中医师、针灸师都参加了由他们组成的各类中医、针灸学会。学会不仅在提高学术水平中发挥了作用,同时也为中医针灸师努力争取合法地位。在当地政府颁布了不利于中医药的有关政策时,学会利用合法手段进行斗争,保护中医药在国外声誉和地位。

外国(地区)的针灸、中医教育正向正规学历发展。目前,在澳大利亚、法国、西班牙、英国、韩国、日本、中国香港特区等地,都建立了中医、针灸的学历教学。有的国家如泰国、新加坡、美国的一些大学开设了中医针灸课程。英国的Middlesex大学创办了五年制中医学院;德国有38个医学院开设了针灸课;美国注册的中医学院有72所,经教育部审查批准的有30所;澳大利亚墨尔本皇家理工大学、悉尼大学都建立了五年制中医学院;日本也建有一所明治针灸大学、96所针灸学校和16所推拿学校。

各国重视传统医药的研究,尤其加强了对中药的研究。据不完全统计,除中国外,欧、亚、非、大洋洲共有64个国家设立了2122个植物药研究机构,其中以美国、日本、法国、英国研究人员最多。国外对中医药的研究已进入新的层面,除筛选中药外,还对中药复方和中医“证”的本质开始研究。

中医药国际市场环境复杂

尽管在全球贸易中的地位并不十分重要,但与很多商品一样,中医药贸易面临的国际市场环境也较为复杂,在区域市场的类型、药品出口的去向与功效、影响中医药销售的诸多因素等方面,都需客观认识和分析。

目前,西方国家有关中医药方面的法规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草药市场的发展。西方草药法规对于产品安全性、质量、有效性和推销的控制,使得新的竞争者很难进入草药市场。其中,传统草药产品进入西方市场的一大障碍是法规仅允许含很少几种物质的产品上市。复杂的、多活性成分的草药制品很难获准进行临床实验。

日韩中医药市场:日本的汉医学和韩国的韩医学均源于我国中医学,汉方制剂与韩医药均应用中医古方,并主要使用中药材为原料。因此,长期以来,日、韩是我国中药出口的传统市场之一。我国在这一市场的份额大约占3~4%。

但鉴于日韩两国与中国在历史、文化上的渊源及其对中医药应用和生产的实际情况,也要警惕日韩可能成为我国在国际中药市场中的强劲竞争对手。但日韩两国制药工艺先进,中成药出口逐年增长,应谨防成为日韩中药原料供应国,并有可能以一些优良制剂占领中国市场,为我国中医药产品出口带来潜在的压力。

华裔中医药市场:以华裔为中心的市场是我国中药的主要传统出口市场。由东南亚各国市场,港、澳、台市场和北美、西欧各国以华裔社区为中心的市场三部分组成,应用传统中药比较广泛。

中医药国际贸易市场潜力巨大

尽管中医药国际贸易还存在不少主观、客观的制约因素,但是,从近年来的发展情况来看,出现了许多新特点。

中医药优势显现

随着文明的进步,疾病谱的变化,西医药对当今的疑难病及一些慢性病、老年病几乎束手无策。尤其是近几十年来,西方人士也逐渐认识到西医的局限性和西药的毒副作用,转而从传统医药中寻找出路,出现了返璞归真、回归大自然的潮流,草药应用迅速增长。

另外,近年来,西方各国医疗费用上涨很快。因此,各国政府也将利用中医药作为减轻日益上涨的医疗费用压力的一种途径。为此,采取了两种基本方法:一是使处方药变为非处方药物,费用由消费者自负;二是允许替代疗法存在,对中医药这一简、便、廉、验的传统医学政策放松。这些变化使中医药贸易市场潜力进一步扩大,为我国中医药产品出口创造了新的市场机会。

西方国家进口中药材和引进中医人才数量激增

尽管西方国家从法律上尚不承认中医药,但由于中药业经几千年临床考验(相比之下,西医药仅有200年历史),加之德国魁茨汀等一批示范中医院的轰动效应,西方国家实际应用中草药的步伐大大加快。1994年以来,西方国家从我国进口中药材数量激增,如英国2000年进口我国中药材为1993年进口量的79倍;德国2000年进口量为1993年的9倍。

尽管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我国对外贸易遭遇严寒,进出口总额同比下降13.9%,但医药行业与我国整体外贸形势形成反差,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速达到9.8%。中药产品贸易更是峰回路转,进出口总额仍然突破20亿美元,同比增速位居医药各类商品之首(西药类,医疗器械类,中药类),增长幅度为14.36%,是2007年以来的最好水平。其中,中药类商品出口14.6亿美元,同比增长11.72%,比2008年高出3个百分点;进口5.4亿美元,同比增长22.14%,比2008年高出1.6个百分点,达到近六年来的最高点。

规范中医药管理制度,加强立法工作

近年来,西方国家不断加强对中医药管理的规范制度和立法工作。其中,欧盟委员会已开始对植物药实施立法。如欧盟传统草药指令草案,规定传统草药制品在欧盟成员国有10~15年的良好使用历史及记载,方可免去提供临床测试、药理分析等注册要求。注册仍由成员国主管部门负责,注册后可在欧盟成员国相互认证。根据欧盟的指令,所有的植物药都作为药品对待,都需要进行注册保证其安全、质量、有效。

美国也出台了《饮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标志这个杂合文化的国家认识到了草药预防和治疗疾病的作用。按规定,在无法按化学药物标准批准草药为药物的情况下,中药只要不含有毒成分、不标明适应证(但可指出保健功能),即可不经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审批即作为饮食补充剂在美国上市。这无疑是从法规上为我国中草药进入美国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

中医药国际贸易发展史

历史上,我国主要以一个重农轻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封建农业大国的形象存在于世。历代统治者都尊奉“民以食为天”的古训,秉承“学而优则仕”、“耕读为生”的传统观念。重视农业生产的发展,不太重视甚至忽视商业的发展。从明代末期我国资本主义开始萌芽,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资本主义也未能真正发展壮大起来,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更无从谈起。因此,我国所有行业的贸易发展都是在一种所谓中国特色的气氛下艰难成长起来的。中医药贸易的发展也基本上遵循这一历史脉络。

中医药国内贸易历史

中国中医药贸易的发展有其特殊的一面。伴随着中华民族数千年的文明发展史,作为人类同自然界和疾病斗争的特殊技术工具和行业,在任何历史时期,中医药及其贸易都于不同领域、不同侧面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

在临床和学术方面,春秋时期百家争鸣的繁荣和战国时期诸侯争霸的战乱,逐渐形成了奠定中医学理论基础的《皇帝内经》;西汉末年产生了奠定我国中药学理论基础的《神农本草经》;东汉末年的战火纷飞,导致人民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同时遭受瘟疫等恶性传染病的折磨,在此历史背景下产生了代表中医药学术水平发展里程碑和促成中医药学六经辨证的鸿篇巨著《伤寒杂病论》,同一时期还有《金匮要略》;唐代的繁荣,始有官修《唐本草》;金、元时期有中医药“四大家”——刘完素、张从正、李杲、朱震亨;明代有李时珍的药物学巨著《本草纲目》;清代有一代名医叶天士;近代又产生了各家学说。

有医疗活动便有医药买卖,即最初的贸易。在中医药贸易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形成了至今仍繁荣不衰的有名中药材集散地——十大药市,如河北的安国、河南的百泉、禹州、安徽的亳州等药市。今天的同仁堂制药厂和同仁堂药店,历史上也曾是安国药市大客户。其他规模大小不等的药材交易市场在各地均有。著名的药商也在历朝历代层出不穷,但大都是医药“兼营”,如清代的同仁堂,或与钱庄、其他贸易兼营,如胡雪岩开设的杭州胡庆余堂等。这些人在医药贸易方面都做过大宗买卖,堪称当时医药界的巨贾。

中医药国际贸易的发展

公元前2世纪后,随着我国对外交通的开发,中外经济、文化交流日益频繁,中医药学也不断传到朝鲜、日本及东南亚和阿拉伯诸国。14~19世纪,我国中医药国际贸易在历史上基本都带有政治、文化和外交的烙印。从汉代的张骞出使西域到唐代的文成公主入藏,从鉴真大师东渡扶桑到郑和率中国船队下西洋,以及从意大利的圣方济会教士蒙得诺来华传教到日本派“遣唐使”来华学习,无不带有友好交流的性质。而历次活动内容,中医药大多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在中医药传入国外的同时,国外的医疗技术和名贵药材也通过交流和贸易介绍到了中国,比如,朝鲜的药物五味子、昆布、芜荑、白附子、玄胡索等,越南产的薏苡、沉香、琥珀等,阿拉伯的药物乳香、没药、血竭、木香等以及欧洲来的苏合香等。

新中国成立后的中医药贸易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制定了团结中西医、继承发扬祖国医药学遗产的方针和中医政策。50多年来,中医药事业历经艰难曲折,无论是中医工作的开展、中西医结合的发展,还是中药的生产与研究、中医药贸易等都有了很大的发展。

在国内贸易方面,政府一开始就十分注意有计划有组织地加强中药的生产与供应,成立国家级的药材总公司——中国药材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区县等都先后建立了各级药材经营机构,并组织力量查清本地中草药资源,有计划地种植、采挖中草药,积极进行南药北种,北药南植,以及进口药材的引种试种,变野生动物、植物为家养家种,使中药材的生产和经营有很大发展。与此同时,加强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到1983年全国县以上中医院发展到1000多所,到2000年已发展到2654所,成为我国防治疾病的一支重要力量。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大大促进了中医药产业的发展,而且也为今后市场经济体制下促进中医药贸易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国际贸易方面,国家成立了中国医疗保健品进出口公司和各地方省级分公司,主要经营的是商品贸易,而与之相关的中医医疗服务贸易等则没有提上议事日程。尽管困难重重,但中医药的国际贸易一直在艰难地进行着,并且贸易额也在不断增加。这一变化反映出,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中医药国际贸易额一直处于上升阶段中。(待续)

延伸阅读 中医药国际贸易的独特性

中医药服务贸易是指跨越国境的中医药服务和消费,以及相关生产要素的跨越国境的移动。它包括向境外提供中医药服务;在境外向任何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服务消费者提供中医药服务;在境外任何国家或地区,通过提供服务的实体介入而提供中医药服务;我国的自然人在境外任何国家或地区提供的中医药服务等四种形式。

与一般商品贸易相比,中医药贸易还有自身所带的独特之处。

独特的标准。就西医医疗产品而言,全球贸易中的各国卫生标准基本一致。而中医药产品只有中国才有完整、系统的标准。由于中医药的国际化水平还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许多国家尚未认同中国的中医药标准,而其人民和市场又对中医药有强烈的需求,政府不得不放开对中医药的进口。不同的国家根据自身情况,结合他们对中医药的了解和认识,各自制订进口标准。所以,全球中医药贸易呈现出标准不同的特点。有的以我国规定为标准,有的以西医西药的标准为准绳,有的则以食品标准为准,不一而足。这也为我们提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中医药标准国际化问题。

文化性。中医药不仅是一门医学科学,向世人提供的不仅是产品、技术和服务,同时,还向接受之人提供一种挥之不去、抹之不掉的具有几千年古老文明的中华文化的气息,这种气息客观存在,与中医药的走向世界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传统性和地域性。与一般商品贸易的传统性和地域性不同,药品和医疗用品的特殊性决定了中医药贸易至今仍带有明显的自身特点。由于中医药传统上讲究“药食同源”,而“药”和“食”又都是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物品,所以,迄今为止,中医药国际贸易比一般商品贸易呈现出更强的传统性和地域性。

为何开展中医药国际贸易

在全球化市场形成正成为世界经济的现实,依存、竞争、合作、发展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基本态势的形势下,开展中医药国际贸易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中医药国际贸易是中医药行业现代化、国际化的必然趋势。国际贸易是中医药走向世界、实现国际化的重要表现形式。

开展中医药国际贸易,可以促进我国中医药企业加速现代化和国际化。我国中医药行业在管理、科研、产品、人才和规模等许多方面与国际市场的要求相去甚远。入世后,根据多边贸易规则发展中医药国际贸易则可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作用。中医药国际贸易可迅速增强我国中医药企业的经济实力和参与国际大循环的竞争实力。

中医药国际贸易可为我国经济建设注入新的活力。中医药进入国际天然药物市场,有巨大潜力,可能成为我国对外经济贸易新的增长点,并对我国经济建设起到更大的促进作用。

通过全方位的国际贸易,不仅给国内企业和国民带来实惠,还能为世界人民提供全新的不同于西医药的健康服务。其次,中医药本身具备的对人体生命和大自然的独到看法必将对世界人民的生活和健康起到积极的影响。中华民族繁衍昌盛数千年而不衰,中医药在其中所做的贡献和影响已为全人类所关注和重视。如何了解、学习和使用中医药正在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