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产业应纳入国家振兴产业规划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0-03-11

本报记者 高新军 张东风

“依法扶持,依法促进”

黑龙江葵花药业总裁关彦斌代表说,中医药是我国独有的知识体系,应该从立法入手,营造有利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按《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切实对中医药予以扶持和促进。

广西花红药业董事长韦飞燕代表建议把中医药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进行规划。“中药产业是中国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的产业,从国家发展与安全的战略高度考虑,中药产业应作为国家的振兴产业之一。”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熊维政代表也提出同样的观点,他建议从国家战略高度把中药产业纳入振兴产业规划,明确提出整合中药产业资源,规范和引导中药产业链条,鼓励在继承的基础上深度开发和创新等指导性意见,并出台具体政策措施。

河北药都集团董事长李晓恩代表建议国家建立中药材战略储备库,并实行分类管理。他认为,可以选择具备实力的中药制药企业或大型中药材商业企业为储备单位,以保证出现疫情时所需中药材品种的供应,避免出现供应断档、价格飞涨和假货横行现象。

神威药业董事长李振江代表说,政府应该出台鼓励政策,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大对龙头中药企业的扶持力度,打造中药航母,提升中药产业竞争实力。对制药企业建立等级评价制度,对于规模大、质量优、科研实力强的优势企业,要给予重点支持。

步长集团董事长赵步长代表建议建立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机制,实施行业知识产权战略,站在行业发展高度,制定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和战略措施。

“提高标准,保证疗效”

关彦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的中成药标准尚处模糊状态,很不精确,不利于中药产业的创新发展和国际化。他建议优化现有中成药标准,对纳入现有标准的中药品种,凡是已经证明的有效成分均应有定量的要求,而且定量的依据应以优质产品为标准,而不应以平均水平为标准。要鼓励提高标准,对以提高标准为目标的二次开发的新药品种,应在注册方面提供特别便利,而且要在中药保护、专利授予等方面给予优惠。

河南宛西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孙耀志代表直言,目前制药企业过多过滥,恶性竞争、无序竞争。他认为,应提升企业标准,提高药品质量,淘汰不合格的企业,培育大企业,让中药企业在国际上创出名牌。

李晓恩补充说,从中药材到成药都应建立严格的标准,并形成法规加以约束。

萧伟建议制定一套具有中药特色、能被国际认可的中药质量标准体系,促进中药行业技术升级,实现中药行业跨越式发展。

山东岐黄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嘉坤代表表示,应加强中药饮片经营资质的管理,严格执行GMP标准,规范中药饮片生产,同时依照新版《中国药典》规定,对中药材原料使用和标注行为加以规范。

部分代表提出,中药等传统药品在全球大部份地区尚未纳入药品管理,现行海关商品编码中药编码过少,国家和行业不能及时获得中药单一商品的进出口信息,弱化了中药产品进出口监管力度和对贸易趋势的研究,不利于国家对中药进出口促进政策的调整和规划,不利于争取中医药在国际上的合法地位,不利于推动中医药国际化。基于此,建议在海关商品编码中尽可能增设中药商品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