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再度治理虚高药价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0-08-02

本报记者 张东风

近日,中国中药协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医药报刊协会、北京医药行业协会再次携手在北京举办“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系列谈第三篇‘医改背景下的药品新政’论坛”,药品价格再度成为备受关注的热点。

新一轮药品价格调整将开始

药品价格的任何一点风吹草动,不仅牵动着全社会的敏感神经,也牵动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医药价格管理官员紧张的心。前一阵儿的“芦笋片事件”,以及媒体反映部分新进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集中大幅涨价的问题,让“我们感觉压力很大”。发改委有关官员如是说。

面对业内“不从源头上面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只降低药价,是头痛医脚,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的观点,专家认为:目前我国有4000多家制药企业和13000多家经营企业,应该说,这个领域里竞争十分激烈,已经形成了竞争的格局。当前一些药品价格虚高表面上看是生产流通环节的不合理加价问题,背后的深层原因则是体制、机制的问题。

在医药不分、以药养医的体制和机制下,医疗机构药品的使用环节相对垄断。流通环节是整个利益链条或利益流向的通道,虽然本身可能并没有获利,但流通环节的加价,使得药品虚高的价格最终得以实现。所以我们必须要加强流通环节药品价格管理。当然,最终要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打破垄断,深化医改。但这个过程难度大,不可能一夜之间或在短期内完成。

发改委有关官员虽也认可业内的观点,但认为药价也要降。就像人发烧,既要通过抗感染的方法治本,也要使用降温方法,不能任其发展。为此,主管部门必须采取一些措施,表明政府要加强监管的决心。

据了解,7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发出通知,要求对部分药品开展出厂价格专项调查。调查范围是新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以及部分已规定最高零售限价的药品,涉及900多家生产企业,近900个品种。

选择的这些药品都是目前市场价格比较高的品种,经过各方面专家初步分析判断,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这是发改委开展新一轮药品价格调整的基础工作,也是为下一步分批调整非基本药物价格奠定基础。此外,基本药物的价格也要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官员如是说。

企业自主定价药品将加强监管

目前对企业自主定价药品,除药品招标采购有所制约外,对价格没有监控。专家告诉记者。

发改委有关官员表示,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对企业自主定价药品的监管。要建立一套行为规则,对流通环节的加价进行监管,控制加价率。

发改委的思路是:首先政府制定价格、核算标准;然后,对流通环节加价率设绿灯区、黄灯区和红灯区。如企业加价率超过黄灯区,就要进行监测,对进入红灯区的药品,价格必须退回,不退回的要予以处罚。这个正在研究的“反暴利”政策,旨在打击恶意抬高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对企业有可能以调高出厂价应对此政策出台的情况,发改委也已考虑到,该官员表示,我们第一步规范流通环节,下一步再治理出厂价环节。

药价改革新政中优质优价的新思路

据悉,发改委正在研究制定新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在控制涨价的同时,将配合招标采购,促进企业通过竞争合理降低价格。

目前,这个酝酿了两三年的新版《药品价格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一些企业已经拿到相关资料。据了解,业内一些专家对此新版《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并不看好,甚至强烈抨击,称其倒退。

发改委有关官员在会上对新版《药品价格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

新政策明确了由政府制定限价,提出了定价成本新概念,即不是企业发生的所有成本,都被认可,除成本基础价外,引进药品差价比价规则,拟对同类药引入经济性评价方法;对核算控制标准进行了调整;对政府定价品种在实际操作中有约束;对一些概念进行了新的界定,不再使用“原研药”概念等。

除了上述这几个变化外,还有一个变化是企业最为关注的,即对单独定价政策进行了改革。

西药叫单独定价,中药叫优质优价。过去是由行业推荐论证,新政将有大的改变,不再搞专家论证方式,而是采用事先明确条件、对号入座方式。发改委有关官员表示,尽管操作上有些问题还要研究探讨,但思路不会变。

据悉,新政列出了6个单独定价的条件(或叫标准)。发改委有关官员表示,对于中药,由于药品标准里对使用一等品或等外品没有区别,如何确定药材的产地、等级,目前也有争议,不好规定。所以,我们在办法里提出,如有企业敢于主动公开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来源和使用数量等,就可执行优质优价。但怎么公开,我们正在研究,这也不失为变通的办法。

据该官员称,《药品价格管理办法》有望今年出台实施,今明两年还要研究操作细节。

记者了解到,发改委对新版《药品价格管理办法》中的一些具体提法也还在继续研究探索中,关注产业发展和前途的企业,尤其是中药企业,应关注这一新政,提出有利医药产业特别是中药产业发展的建议和修改意见。

回扣不是药价高的罪魁

只是盯着某些医生拿走的药品回扣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药品价格虚高难题。唯有切实保障政府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投入、完善其用药管理制度,并且辅之“以技养医”替代“以药养医”、允许医生多点执业等相关措施不走样地有效实施,药价虚高、公众医疗负担过重的难题才能从源头得到根治。(黄素英 广西柳州市)

成本核查不能只限新医保药品

从2001年至2007年,国家发改委累计进行了25次药品降价,涉及品种超过1000种。但公众仍然没有感到降价带来的实惠。

原因就在于药企涨价的冲动与行为贯穿了研发、生产、营销、上市后研究等各个环节。而且80%的药品要在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而药价越高就越好卖。

目前,国家发改委已启动对新进入国家医保目录药品价格的核定工作。但不能只对新进入医保目录的品种进行成本核查,否则,就是对早先进入医保目录药品突击涨价行为的默认,不利于维护国家医保制度的严肃性,不利于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张铁鹰 山东省龙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