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交流经验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0-12-22

本报讯12月16~17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黑龙江哈尔滨市召开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经验交流会议,总结交流了第四批继承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了下一阶段重点任务。

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黑龙江省副省长孙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李大宁等出席会议。

王国强肯定了中医药继承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要求,积极探索中医药人才成长特点和规律,以提高中医药队伍整体素质、增加继承与创新能力为出发点,深化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完善中医药教育体系,提高中医药院校教育质量;积极探索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相结合的模式,逐步完善师承教育制度;推进中医药继续教育培训,探索建立中医药毕业后教育制度,加强中医药职业教育,培养名教师、创建名学科、建设名院校,培养能运用中医药理论整体思维、辨证论治的合格人才,培育能坚持以人为本、大医精诚、医德医风好的合格人才,培训能深入基层、心系百姓、运用中医药服务群众的合格人才,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李大宁总结时指出,一是以改革探索精神,推进第四批继承工作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衔接工作,整改发现的问题;二是要突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中医理论指导,总结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培养出能发挥中医药特点、临床疗效高的中医药人才;三是要突出质量,坚持质量优先。以“指导老师如何教、继承人如何学”为抓手,建立质量规范标准,实行淘汰制,严把出口质量关;四是加强政策研究和典型事例的总结宣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