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四抓”策略育中医人才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0-12-29

通讯员 曲峰 本报记者 衣晓峰 靳万庆

在培养方式上,区分不同层次,采取专家级培养对象研修制与专科业务骨干培养对象进修制。使各层次培养对象均成为省、市、县三级中医医院的领军人物。

为满足乡镇和社区对中医药人才的需求,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乡镇卫生院中医业务骨干培训和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训为依托,筹集资金,扩大培训范围;由过去“请上来”集中培训改为“走下去”因地制宜的分散培训。

在做好国家级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基础上,举办农村徒弟班、村医拜师试点工作,培养乡镇卫生院中医业务骨干。

教育是人力资源开发的基础,学习是提高能力的基本途径。多年来,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大力推进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既培养“顶天立地”的高端专家,又培养“铺天盖地”的实用人才,极大地提高了全省中医药队伍素质,有力推进了“三名三进”工程,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而这一切成果都得力于该省的“四抓”策略。

抓高端研修——

以“三名战略”带动中医继续教育

中医药的生命力在疗效,而要提高疗效,必须拥有名医。黑龙江省自2003年起即实施了《高级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程》,先后利用5年的时间,为全省培养了30名在全国有影响的专家,60名省内知名专家,100名省级专科学术带头人和200名县市级专科业务骨干。

通过在培养内容上强调以四大经典为主要内容的理论研修,强化经典理论指导下的临床实践,加强学术交流与科研能力的培养。在培养方式上,区分不同层次,采取专家级培养对象研修制,专科业务骨干培养对象进修制。前者为其提供研修条件、研修资金,自行研修;后者免费选送到国家级重点学科、专科进修。

目前全省已基本实现了预定的培养目标,各层次培养对象已分别成为省、市、县三级中医医院的领军人物。在30名国家级专家培养对象中,有12名已入选国家一、二批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16人被遴选为博士生导师,28人成为国家级中医重点学科、专科(专病)学术带头人,获国家科技部支撑项目13项。60名省级专家已全部成为省级名中医。100名省级中医专科业务骨干和200名县级中医专科业务骨干,均已成为当地名医。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建设的36个农村特色优势专科中全部的学术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均产生自黑龙江所培养的县级专科业务骨干。

培养名医要求本。总结上述高级人才的成长规律,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才说,中医经典理论唯有与临床实践相结合,才会对中医诊疗水平有巨大的提升作用。为此,该省于2009年在全省中医临床人员中全面开展了长达4年的“读经典,做临床”活动。活动要求全省中医临床人员系统学习四大经典,乡村中医人员背诵《医宗金鉴》。

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省局将之纳入继续教育体系,并制定政策主导,授予中医临床人员专项学分,如无此学分,在一切评优、晋级中一票否决。并树立榜样加以引导,举办考试、竞赛,推广优胜者的学习经验;举办“中医大讲堂”,指导学习经典。通过一系列措施,全省中医药队伍经典理论水平和临床能力均有所提升。

抓基层培训——

以“三进工程”拓宽中医继续教育领域

中医药“三进”的关键是有一支过硬的基层中医药队伍。为此,黑龙江省利用继续教育手段,全方位开展了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

一是以继续教育项目为依托,培训乡镇、社区中医人才。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是中医药服务的重要节点,是实现中医药“三进”的枢纽。黑龙江为强化此枢纽,专门在医改配套文件中将提供中医药服务列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职能之一。为满足乡镇和社区对中医药人才的需求,他们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乡镇卫生院中医业务骨干培训和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训为依托,筹集资金,扩大培训范围,培训乡镇卫生院中医业务骨干5000名,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师800名。

在所有的乡镇卫生院均复建了中医科,在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了中医诊室。为保证培训质量,省局还为两个项目编写了教材,并组织专家针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特点,对两个培训机构的任课教师进行了为期3周的集训。

二是不拘一格对乡村医生开展中医药知识培训。乡村医生是中医药服务网络的网底,为了筑牢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基底,提升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该省开展了乡村医生中医药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普训。

从2005年至今,培训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学员3000人,并使全部乡村医生接受了系统的中医药知识技能的培训。

针对乡村医生半农半医的特点,为缓解其工学矛盾,保证培训取得实效,该省在培训方式上进行了大胆的创新。对于中专学员,采取学分制考核,每年在农闲时集中授课后,布置自学内容,于再次面授时考试。将自学成绩和面授成绩折算成学分,修满学分后允许毕业。

乡村医生普训本着方便村医及时、全程、反复参加学习的原则,利用视频教学系统,由过去“请上来”集中培训改为“走下去”因地制宜地分散培训。同时培训管理机构还可以利用远程系统对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效果等进行监控,既节省了村医培训时间,又确保了培训效果。

通过上述几个项目的实施,全省已基本实现了每县有3~4名中医专科业务骨干,每乡镇有1~2名中医业务骨干,每村卫生所(室)至少有1名以中医药知识技能为主的乡村医生,所有乡村医生均接受过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71%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有中医类别全科医师的人才分布。基层中医药队伍基本形成,城市和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日趋完善,充实了基层中医药服务力量,提升了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提高了中医服务的可及性,真正使中医药走进了千家万户。

抓经验传承——

以拜师学艺丰富中医继续教育内容

师承自古就是培养名医的有效途径。黑龙江在中医继续教育工作中引入师承的方法,培养了一批实用型人才。

一是名师带高徒,培养高级中医药人才。全省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总体部署,结合黑龙江实际,现已完成了3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共遴选出52人次的指导教师,培养出88名高徒。不断创新培养方法,自第三批师承开始,集中组织继承人授课,串讲、精讲四大经典内容,夯实了继承人的理论基础。

为培养各继承人的科研能力,筹措资金给每人匹配了一项科研课题,以研代练,促进提升其创新能力。

通过教学相长,师承工作中涌现出许多名师和高徒。张琪、陈景和等5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研究,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十五”攻关课题。从1990年开展老中医经验继承工作以来,指导老师及学术经验继承人共获科技成果奖217项,其中部、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176项,现承担部、省级以上科技攻关课题18项;发表学术论文1305篇,其中国家级894篇,编写专著190部。

在做好国家级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基础上,黑龙江省中医局与省人事厅协商,参照国家的做法开展了本省的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与省人事厅联合制定了指导意见。自2008年开始,计划到2020年完成4个批次的培训。并着手总结每批次指导教师的学术经验,出版北疆名医书系。

二是举办农村徒弟班,培养乡镇卫生院中医业务骨干。为了缓解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乡镇中医人才匮乏的问题,黑龙江省力求培养一批回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实用型中医人才。省中医管理局协调省人事厅采取统一考试,合格录用,毕业分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一年后定为医士,以后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时按破格人员对待。

自1998年起,在全省分4批招收了共计500名中医学徒生,学徒为25岁以下的乡镇卫生院在职中医药人员。培训方式采取“集中上课学理论,分散跟师学经验”的基本形式。前期2年的基础课,委托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具体承办,优化课程设置,开设29门1876学时的理论课;尤其针对农村的医疗卫生特点开设了卫生防疫和中医与农村卫生工作等课程。临床课1年,回乡分配给有经验的中医边教边带。经考试合格,发给出徒证书。目前该项目学员有95%在乡镇卫生院工作,他们将成为全省乡镇卫生院未来中医药工作的生力军。

三是开展村医拜师试点,探索农村中医人才培养新模式。该省自2005年开始,在村医继续教育方面采取村医拜师的模式,让全省2200名有学习中医意愿的乡村医生全部与县级医疗机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务人员拜师结对。拜师的主要内容是“六双”,即“制定双方条件,实行双向选择,驱动双轨前进,做到双双有责,增进双方感情,实现双喜同贺”。通过乡村医生和指导教师的师徒关系,增进“村医”和“城医”双方技术和感情上的交流,教学相长,共同提高。

自2008年起,在总结前几年成功拜师经验的基础上,对村医中的中医人员进行重新登记拜师,以齐齐哈尔市举行的千人拜师大会为开端,村医规范化拜师工作全面展开,计划用5年时间,为全省每个行政村培养1名中医师承学员。通过拜师使城乡卫生资源得以全面盘活,基层中医药队伍素质得以全面提升。

抓政策扶持——

以改善软硬环境优化中医继续教育工作氛围

多年来,黑龙江始终注重优化中医继续教育工作的软、硬环境。

在硬件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了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目前全省已有10个优势学科继续教育基地,1个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并依托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4个城市的三甲中医医院,建设了4个综合性的中医继续教育基地。

二是加强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建设。已建设16个三级实验室,22个二级实验室。

三是加强了重点学科建设的力度。目前已建设国家级重点学科13个,省级重点学科42个,省局级重点学科20个,通过学科的建设完善人员梯队的建设,增强了中医工作的发展后劲。

四是建设国家重点研究室4个,为高级中医人才深入研修提供便利条件。

五是为解决基层、边远地区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医继续教育的问题,全省开通了中医继续教育网站,网站收集了丰富的中医教学资源,全部免费供广大基层中医药人员选用。同时还可以学习网站内容为主,申请中医继续教育学分。

在软环境建设方面:

首先是提供法律保障。该省重新制定实施了《黑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对中医继续教育做出了具体规定,将参加继续教育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

其次是提供资金保障。对所有省局举办的中医继续教育项目,都提供资金支持。如在高级人才培养方面,安排了1000万元的研修经费。对农村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和乡镇卫生院中医业务骨干培训项目,黑龙江省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投入360万元资金的基础上,积极协调省财政,争取到两倍于国家投入的匹配资金,扩大了招生规模,提高了补助水平。全省投入300余万元用于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技能全员培训。正是充裕的资金,保证了中医继续教育项目的顺利运行。

第三是提供政策保障。制定政策全方位推进继续教育工作,对评选学术带头人、遴选名医、中医医疗机构校验、中医医疗机构进行等级评审,遴选重点学科、重点专科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