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改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1-04-01

本报讯 (记者张忠田)3月30日,山东省卫生系统召开2011年医改工作部署会,提出重点控制医药费用和住院率不合理增长,在中医药报销比例提高10%基础上,对采用针灸治疗的住院病人报销90%。此外,将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增加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等项目。

今年山东将实现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为此,省卫生厅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明确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最低限额,市、县、乡级分别不低于45%、55%和7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85%。二是在中医药报销比例提高10%基础上,对采用针灸治疗的住院病人报销90%。三是全面开展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报销比例不低于70%,并争取民政部门按20%的比例再给予补偿。四是加大支付方式改革力度。五是科学调整基金分配结构。

山东今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15元提高至2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扩大覆盖人群,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服务内容。主要是将儿童保健管理的人员从0至3岁扩大到0至6岁,并增加口腔保健等内容;增加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等重点人群检查项目;增加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人数;增加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