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病种收费试点鼓励发挥中医药作用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1-04-08

本报讯 (记者黄 心)近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发出《关于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推进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试点医疗机构应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颁布的《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中医临床诊疗方案》,以及各病种临床路径等卫生技术规定,制定具体临床路径,鼓励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两部门遴选了104个病种,供各地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时参考。通知还要求,各地要按照“有约束、有激励”的原则合理制定病种收费标准。建立和完善参合人员按病种报销支付制度。建立病种收费评价体系和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