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药监局 要求企业制定“硫残留”内控标准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1-05-30

本报讯 近期,甘肃省岷县、陇西等地区药农和商户用硫磺熏蒸当归等药材的现象,引发社会较大反响。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质量监管,要求企业制定“硫残留”内控标准,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加强中药制剂及中药饮片生产行为监管,监督企业按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要求出厂产品必须附带检验报告书,对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二是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经营销售行为,对全省经营企业以及中药材专业交易市场开展抽样检验,要求批发零售企业必须从有资质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采购。三是在国家中药材及中药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度标准出台之前,要求生产企业制定内控标准,对购进原料进行检验,否则严禁用于生产投料。四是及时通报中药材养殖、种植及加工过程中出现的硫磺熏蒸以及其他影响药材质量的问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确保中药制剂及中药饮片质量安全。(陈素娟 温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