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台《关于支持西藏自治区藏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1-06-16

本报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支持西藏自治区藏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近日正式出台,提出建立健全西藏藏医药服务体系、开展藏药资源保护与利用和藏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加强藏医药法规和标准化建设等九项发展藏医药重点任务。

《意见》提出的九项重点任务包括建立健全西藏藏医药服务体系、提升藏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藏医药科技继承与创新、开展藏药资源保护与利用和藏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加强藏医药法规和标准化建设、加强藏医药文化建设、扩大藏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以及制定藏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据西藏自治区藏医药管理局负责人巴桑介绍, 这九项内容是西藏“十二五”期间藏医药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它的实施将对保护、传承和发展民族传统医药起到巨大作用。

藏医药是我国目前最为完整、最有影响的民族医药之一,是藏族人民在艰苦的自然环境中,通过长期丰富的生产和生活实践,博采中医学、古印度医学和古阿拉伯医学之长,逐步积累、完善而形成的独具特色、具有完整理论体系和丰富临床实践经验的传统医学体系。在雪域高原上传承了2000多年的藏医药,至今仍在西藏广大农牧区备受人们的青睐。

作为西藏特色支柱产业之一的藏医药,藏药生产已从手工作坊发展到工业化生产,藏医药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目前,全区藏药生产企业发展到18家,均通过国家GMP认证,能够生产360多个藏药品种,其中获得国药准字号的有298个品种。(德吉 边巴次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