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定西基层医改提高中医报销比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1-07-27

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中医诊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额报销。

本报讯 (记者尕藏卓玛)日前,甘肃省定西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快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从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巩固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分级分工管理和双向转诊制度五方面,对各县区、市直各相关部门提出明确要求,并就各项医改任务的具体完成时限列出了进度表。

《意见》提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方面,一要按照省、市医改要求调整医保支付政策,适当提高中医诊疗报销比例。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中医诊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额报销;西医诊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1元,个人自付1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般诊疗费,中医诊疗城乡医保报销4元,个人自付1元;西医诊疗城乡医保报销2元,个人自付2元。二要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标准和操作规范,健全考核制度,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将考核结果作为人员奖惩和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确保公共卫生服务目标任务的完成。

在落实卫生机构分级管理和双向转诊方面,要推行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制度。5月底前完成综合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的等级评审工作。要落实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制度。科学界定市、县、乡(街道)、村四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能,合理划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应的患者群。要实行双向转诊制度。按照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常见病和多发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疑难重症在上级医院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起有效、实用、畅通的上转、下转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持续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