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加大中药配方颗粒管理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1-09-15

本报讯(记者薛书增)日前记者从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决定对试点生产、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的企业、医疗机构进行重新备案审查,未经批准擅自生产、配制、经营和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的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自今年10月1日起,未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医院只能改用煎熬的中药汤剂。非试点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不得生产或配制中药配方颗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