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工作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1-10-13

本报讯(记者杨敬科 通讯员田文华)10月10日,甘肃省卫生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全省实际出发,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鼓励创新,探索符合各单位实际的中医药服务模式,倡导有条件的综合医院积极创建省、市级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

《通知》要求,全省县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均要于2011年底前成立中医管理科,配备专职人员和办公设备,积极开展中医药服务管理和考核工作;制定并落实发展中医药服务的方案、考核制度、分配制度和中医师到西医科室查房制度等;积极指导、督促西医临床科室开展中西医结合服务,重点做好重症医学监护室(ICU)等西医科室应用中医药情况的考核工作;加强中医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中医应急体系,制定中医应急方案,适时组织演练。

《通知》指出,全省县以上综合医院住院部中医病床数不低于医院总床位数的5%,具备一定规模的医院,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独立病区。在人员配置和资质要求方面,综合医院中医科病床每床至少配备0.4名中医类别医师、0.4名护士和相应的中医药设备。要通过科室间定期中医会诊、转诊和中医师到西医病区开展定期查房和中医特色服务等方式,把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相关临床科室,使综合医院中医参与治疗率达到80%以上,纯中医治疗率达到3%以上。经过2~3年努力,使全省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中西医并重和中西医结合。

《通知》还要求,对综合医院的护理人员要进行中医基础理论知识及技能培训,开展中医特色护理项目,对病人心理、饮食、用药、康复等实施整体护理,开展中药熏蒸、中药热敷、穴位注射、推拿按摩、真气运行等中医药特色服务项目。

对综合医院进行绩效核算时,要将中医药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等综合指标列入,要给予政策激励,鼓励包括中医科室在内的临床各科室开展中医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