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品包装营养标注新规出台更符合健康需要

时间
2004-07-05

据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 据《国际商报》报道,近年来,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一直在修订食品包装营养标注方面的法规,以使其更加符合新的形势要求,更大限度地保证消费者的饮食健康。近日FDA又出台了一项新规定,要求在传统食品和膳食补充品的营养标注中,标注反式脂肪酸(trans-fattyacids,简称“TFAS”)的含量。

TFAS存在于植物性奶油、马铃薯片、色拉酱、饼干以及薯条等食物中,这种物质也可以通过氢化过程合成。TFAS和饱和脂肪酸一样,都会增加人体胆固醇含量,特别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含量。以往一般食品包装上都要求注明饱和脂肪酸含量,但一直没有要求注明反式脂肪酸的含量。

美国这一举措是应公共利益科学中心(CSPI)的请求而采取的,其目的在于给消费者提供更为广泛而全面的营养成分信息,以帮助消费者保持健康饮食。新出台的草案规定了新的反式脂肪酸营养成分声明,对该类物质现有的饱和脂肪酸和胆固醇成分声明、低脂肪和超脂肪以及含有可能导致胆固醇升高的油脂声明作出进一步规定,并明确了反式脂肪酸成分及不合格标准。该规定将于2006年1月1日生效。

多年来科学界已经就反式脂肪酸的潜在危害进行过长期研究。此前,丹麦营养委员会曾得出结论,TFAS对于心血管疾病的病情发展有着极大的影响。此外,丹麦食品、农业和渔业部还报告,TFAS对胎儿体重和Ⅱ型糖尿病有不利影响。鉴于这些确凿的证据,2003年6月,丹麦政府对TFAS制定了严格的规定,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对食品工业生产TFAS设立法规进行限制的国家。从2003年6月1日起,丹麦市场上任何含TFAS超过2%的油脂都被禁止;而从2003年12月31日起,这个规定更拓展到加工食品油脂。新规定对丹麦本国和外国生产的产品都有效。

几乎是与此同时,巴西也通过了类似的新规定,称将自2007年7月31日起,强制要求在包装食品的营养标注中标注包括饱和脂肪、TFAS和钠含量的信息。TFAS作为饱和脂肪酸的代用品在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被使用。与饱和脂肪酸及不饱和脂肪酸不同,TFAS是一种人工产物,源自于对植物油脂的改造。人们可能注意过,一些西式糕点的包装上常常注明含有“氢化油”。氢化油是由植物脂肪改造得来的,即将植物油脂中液态的不饱和脂肪通过加氢硬化,变成固态或半固态的油脂,其目的在于防止油脂变质,增加口感及美味。专家指出,凡是含有氢化油的食品,都可能含有TFAS。

因此,人们日常饮食中TFAS的主要来源就是那些使用氢化油的“大户”,比如植物性固体油脂,某些烘烤食品如炸薯条、炸鸡块等快餐食品,沙拉酱等。我国台湾地区对市场上快餐业所使用的25种烹饪进行检验,发现其中19个样品种或多或少都含有TFAS,范围在0.8%~33.9%之间,以人造奶油、起酥油所含的TFAS较多。这一调查结果与欧美等国家的调查数据(0.2%~60%)相比,差异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