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向媒体宣传药品不良反应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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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30

为记者“充电”帮公众解惑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向媒体宣传药品不良反应基本知识

2003年10月30日

10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正确认识、客观对待药品不良反应等问题召开新闻通气会,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健康报》、《中国医药报》等多家媒体的近30名记者参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文周到会并讲话。

目前,药品不良反应问题备受社会关注,关于药品不良反应的报道也频频见诸报端,这为国家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然而,现在仍有一些公众缺乏必要的药品不良反应知识,部分媒体也没有充分发挥引导作用,甚至有的媒体采用不科学的分类方法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分析,引起了公众的疑虑。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了这次新闻通气会,旨在通过对药品不良反应基本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使公众能正确认识、客观对待药品不良反应。

据了解,目前,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并不理想。2002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收到报告17000份,其中企业上报只占2%。这一数字大大低于每100万人口上报200~400份的国际惯例。

有关人士认为,目前企业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反应冷淡的原因除了缺少法律约束以外,更深层的原因是企业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怕影响企业的形象和效益,发现问题不是积极上报而是遮遮掩掩,这实际上是企业缺乏行业自律的短视行为。另外,公众对药品不良反应缺乏了解也使社会大环境对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不够重视。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副主任曹立亚说,目前该中心正积极想办法扭转这一局面,准备采用向企业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弥补报告数量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