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死腹中第六

(论一首 方十七首)

论曰∶凡妇人产难,死生之候,母面赤,舌青者,儿死母活。母唇口青,口两边沫出者,母子俱死。母面青,舌赤,口中沫出者,母死子活。

治动胎及产难,子死腹中,并妊娠二儿一死一生,服之令死者出,生胎安,神验方∶

蟹爪(一升) 甘草(二尺) 阿胶(三两)

上三味以东流水一斗,先煮蟹爪、甘草得三升,去滓,次纳胶令烊,顿服之,不能分再服,若人困拗口纳药,药入即活,煎药作东向灶,用苇薪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