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清创术

做好完善和彻底的清创术预防感染,是手术成功的关键之一。清创要求较一般外伤更为严格。如损伤污染不严重,伤后6小时内彻底清创,预防感染是可靠的。彻底清创与保留肢体长度二者是矛盾的统一体,为了保留肢体,就必须彻底清创。否则一旦发生感染,将危及肢体,甚至危及生命;但也不应过多的去除可成活的组织,造成肢体过短,影响功能。

清创时对各种组织的处理:

1.皮肤 按一般原则洗净皮肤及伤口。环形切除皮缘,去除多少应根据伤情,撕脱或挫伤的皮肤应完全切除。

2.肌肉、肌腱 严重损伤的肌肉应予切除。肌腱较坚韧,多数为表面污染,切除要慎重,一般只切除断端末端。对不需缝合的肌腱如指浅屈肌腱,应多切除一些,以预防术后粘连。

3.神经 修复神经是恢复肢体功能的重要环节。不可轻易切除神经组织,以免影响对端吻合。神经一般也是表面污染,洗净后暂不切除伤部,待缝合时再决定去除多少。对挫伤未断的神经,慎勿切断,观察恢复或二期处理。

4.血管 在断肢的平面,根据解剖,找出拟吻合的动、静脉,只剪除污染较重部分,待吻合血管时再作进一步清创,用小动脉夹夹住断裂端或细线结扎、止血并作为标志(图3-174,3-175)。

上肢动脉 下肢动脉
图3-174 上肢动脉 图3-175 下肢动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