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准入”须规范院长将“持证上岗”

时间
2003-08-12

本报讯 记者陈燕在日前召开的医疗卫生技术应用管理高级研讨会上获悉,对医疗新技术实行“准入”制已势在必行,因为许多新技术如果缺乏技术和管理规范,就有可能对病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军事医学科学院野战输血研究所所长裴雪涛指出,使用干细胞治疗心肌梗死时,如果医师不注意把握治疗时机,不能在病人心梗后合理的治疗时间窗内注射干细胞,或输注干细胞的部位不正确,就可能发生事与愿违的结果,具有多种分化潜能的干细胞可能不分化为心肌细胞,而分化为成纤维细胞,导致瘢痕形成。

对于医院管理者来说,引进和开发新技术既是提高医疗水平的一个方面,但也是一种风险投资,应该如何考虑是否引进某项新技术呢?北京伟益心血管病医院有限公司总经理Griffin具有35年医院管理经验,她认为,医院管理者应该在引进新技术之前先制定指南,如果在没有指南的情况下盲目引进新技术,就不能将新技术用得恰到好处,也不利于医院的发展。在美国,引进新技术的决策者不是政府机构,而是学会组织、医疗单位和保险公司由学会组织对新技术进行评议和认证。

医疗卫生技术应用管理专业委员会(MTA)主任委员卢世璧院士指出,随着新技术的引进与开发,其科学管理问题日显重要。MTA将定期组织专家对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应用进行评价,或拟定一些技术管理规范草案,为政府决策机构提供参考资料,促进新技术的规范化管理。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副会长潘学田在研讨会上说,目前该学会正在制定有关医院评审标准,为下一步实施医院评审提供参考。此次制定的标准强调“准入”,例如评价医院是否具备开展某项医疗服务的客观条件和技术人员配置,而不是单纯强调某些高级设备。对医院的评价不单纯以经济效益为指标,而应同时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此外,结合我国医院管理实际情况,医院管理学会还将对医院高级管理者进行管理方面的培训,实行院长“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