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出土的秦汉以前医药文化资源(续三)

时间
2008-12-09

关键词:秦汉以前 出土文物 医学文献 西北 华中 华东 医药器物

(接上期)

3湖北省江陵县张家山

1983~1984年间湖北省江陵县张家山连续发掘了大量汉代竹简。其中有三类著作都是和医学有关即:《脉书》5种医籍,《引书》6种医籍和有关法医内容的汉简。现分述如下。

3.1《脉书》5种医籍

《脉书》现存共65支简,2028字(不包括缺文和拟补入的字)。实际内容系包括了5种各自独立的古佚医书。这5种医书前面虽然均未题书名,但其中3种为马王堆出土古医书的不同传写本,故仍应据原书分别称之,另外2种则均系首次发现的古佚书,故应据其原书文字予以定名。这5种医书分别是:

(1)《病候》——(相当《脉书》的第1~15简)。全书文字基本完整,据释文统计共存524字,而所能辨识出的缺文则只有近30字左右。书中分别论述了全身67种古病名(另有1种病名缺文),每种病名均分别记出其症状或所患疾病的部位。这些病以内科病为数最多,其次为外科病、五官科病、妇科病和儿科病。但全书没有提到任何治疗方法。

(2)《阴阳十一脉灸经》丙本——(相当《脉书》的第16~47简)。此书全文与马王堆出土医书的《阴阳十一脉灸经》甲本及《阴阳十一脉灸经》乙本内容全符。仅有个别文字小异,故为同书的不同传本。将其与甲、乙两本互勘时,书中保存的文字共915字,较之甲本多332字,比乙本多122字。不仅可以相互弥补,而且其现存的同书文字也是最多的一种。

(3)《阴阳脉死候》乙本——(相当《脉书》的第48~52简)。此书全文与马王堆出土医书的《阴阳脉死候》(即甲本)内容全符,仅有个别文字小异,故为同书的不同传本。但此书甲本在马王堆出土医书中系直接抄录在《脉法》一书之后,与乙本直接抄录在《阴阳十一脉灸经》丙本之后的次序有异,这也可以看出本书具有其更古渊源的独立性质。从现存的字数上来看,此种乙本的《阴阳脉死候》共166字,也较之同书甲本现存共89字为多。

(4)《六痛》——(相当《脉书》的第53~54简)。此书是一种独立的古佚书。共111字,首尾完整。但其内容特点与体例均与在其前面抄录的《阴阳脉死候》乙本,和后面抄录的《脉法》乙本迥然有异。全文为四言协韵体,共记述了人体的6种组织即:气、血、肉、筋、骨、脉的生理机能及其发病的疼痛症候,并指出必须特别重视加强调摄预防,以免疾病的进一步发展而危及健康生命。

(5)《脉法》乙本——(相当《脉书》的第55~56简)。此书全文与马王堆出土医书的《脉法》(即甲本)内容全符,仅有个别文字小异,故为同书的不同传本。此本所保存的文字共312字,较之甲本现存的188字多出124字。因而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甲本的缺损部分,而且也将甲本残文中某些因模糊而失误的释文得以纠正。

3.2《引书》6种医籍

《引书》现存的条数共130条。实际系包括了以养生、导引为主,而其内容又各自独立,其编写体例也互有不同的6种独立古佚医书。为了便于考察,现将这6种医书各析为一卷,并暂据各书的主题特点与排列次序的先后予以命名,分别说明如下。

(1)《四时养生法》(即《引书》的第1~5条):此书分别记述了在一年的春、夏、秋、冬四季人们应作到合理生活起居要求及禁忌事项的养生方法。并且标明这是“彭祖之道”。

(2)《导引九法》(即《引书》的第6~14条):此书分别论述了“交股”、“尺蠖”、“指”、“埤”、“累童”、“袭前”、“××(原名缺文,下同)”、“引阳筋”及“××”等九种名称的导引法。每种导引法的叙述方式均系先说明具体动作要领后再将其导引名称记出。

(3)《导引三十二法》(即《引书》的第15~46条):此书分别论述了“引”、“阳见”、“穷视”、“则比”、“凫沃”、“旋伸”、“臬栗”、“折阴”、“回周”、“龙兴”、“引”、“蛇”、“××”、“大决”、“××”、“支落(?)”、“受据”、“参倍”、“悬前”、“摇肱”、“反指”、“其下”、“虎引”、“引阴”、“引阳”、“复鹿”、“虎偃”、“甬莫”、“复车”、“鼻胃”、“度狼”、“武指”等32种名称的导引法。惟此书与前书的编写体例不同,即在首先记出每种的导引名称之后再说明该导引法的具体动作要领。

(4)《四十四病导引》(即《引书》的第47~94条):此书分别论述了“内疸”、“项痛”、“疸”、“病肠”、“病”、曲筋”、“两足不能匀而膝善痛”、“踝痛”、“膝痛”、“股×痛”、“两手少气”、“肠”、“背痛”、“腰痛”、“肢尻之上痛”、“益阴气”、“×”、“足下筋痛”、“蹶”、“癃”、“厥”、“膺痛”、“夜日卧厥”、“心痛”、“阴(病)”、“”、“腹痛”、“腹胀”、“及咳”、“肩痛”、“瘛”、“辟”、“喉痹”、“鼽”、“口痛”、“失颌口不合”、“肘痛”、“腕痛”、“左、右手指痛”、“目痛”、“痿”、“聋”、“耳痛”、“及颜痛”等44种疾病的导引法。全书的编写体例是首先记出病名,然后记出该病的一种导引治法(仅“心痛”及“目痛”二病名有3种导引法),但未记出导引法的具体名称。这也是和以上二书体例不同之处。

(5)《导引之效》(即《引书》的第95~120条):记有“觉(原作“学”)”、“闭息”、“堂落”、“蛇甄”、“凫沃”、“周脉”、“厕比”、“阳见”、“启口”、“吒”、“抚心”、“臬栗”、“虎顾”、“引倍”、“支落”、“鸡伸”、“反摇”、“反旋”、“熊经”、“复据”、“禹步”、“前厥”、“反”、“指”、“敦踵”等25种导引法,每种均用一、二句话的简单文字表述其主治效果,但不涉及具体动作要领。

(6)《病原说》(即《引书》的第121~130条):此书整篇为论说体裁。首先谈普遍致病的原因及需要应用导引、呼吸之法进行身体保健的重要性。其次论述了富贵人士及劳动者主要致病的原因。最后简要总结了健身的法则。

3.3法医方面汉简

此类汉简可见于张家山出土的《奏谳书》一书中。《奏谳书》是一部选录自春秋末至西汉初有关司法审讯过程的22个实际案例的法律著作。全部汉简共227支,出自247号墓中。此书的释文及李学勤氏对此书的解说论文均分别发表于《文物》杂志的1993年第8期及1995年第3期。在全书22个案例中记有司法部门检验受伤结果(相当法医鉴定)。兹将其中叙述较详的案件可以举以下二例。

其一是“黥城旦讲迄鞠”案,此案系某人因曾一度遭受错误的法律判罪,施以酷刑,屈打成招后,再次向其上级司法部位申请昭雪平反,经过上级司法部门重新通过相当的法医检验,明确其被施刑后肢体受伤程度与情况,认定其无罪而重新予以判决。

其二是“不知何人刺女子婢最里中”案,此案是记述有人在乡里中刺伤了女子婢,并抢走钱财后逃走。经女子婢的上诉,司法官员(即“狱吏”)经过详细的讯问调查,又通过法律程序全面检验了女子受伤的情况,查看了致伤的凶器(“九寸”的刀),以及扣捕了犯罪嫌疑人后在验明人证、物证的条件下,确定了犯罪者的案例。

以上二个案例虽然对法医检验的细节记述不多,但仍不失为有关早期法医史的重要参考资料。

4湖南省张家界市大庸

1994年在湖南省张家界市大庸地区考古时发现了一块木牍医方。其上记有方剂名称为:“赤方”。其方剂组成残存有赭石、麻黄、术、茯苓等药物及各药的剂量。据王淑民意见,“”字原应系“蛊”,此方应即治疗赤蛊一病的药方。其说可信。

按,蛊与字上古音均为见母纽,属双声通假,故能成立。蛊是一种古病名,由来已久。如《易经》在其《杂卦》及《蛊》篇中均记有“蛊”病之称。在《周礼·秋官·庶氏》中记有:“掌除毒蛊”,汉代郑玄注:“毒蛊,毒物而病害人者”。在《左传·昭公元年》中也记有:蛊为“淫则生内热惑蛊之疾”。《说文解字》则释为:“蛊,腹中虫也。”在传世古医籍中最早可见于《诸病源候论》一书。即:“凡蛊有数种,皆是变惑之气也。”至于蛊毒包括的种类,迄唐代时期已经相当众多,如《千金要方·蛊毒第四》说:“蛊者千品,种种不同。”故这次出土汉牍上的“赤蛊”,当为蛊病种类中的一种。另据《诸病源候论》在对蛊病的分类时说:“面色青黄者是蛇蛊也……面色赤黄者是蜴晰蛊也。……。”而在《太平圣惠方·治五蛊方》中则将这种“蜴晰蛊”列为五种蛊病之一。而所谓“面色赤黄”的蛊,和汉牍上的“赤蛊”有无关系,尚不知道。

至于这首“赤蛊方”的药物配伍组合及其方义,由于原文残损较多,这里从略。(未完待续)

中国中医研究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北京,100700)马继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