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家“世界级整形美容”医院被查

时间
2003-11-05

南昌市一家宣称能让消费者“体验世界级整形美容”服务的医院,因涉嫌发布内容明显夸大其辞的违法广告正在接受工商部门的调查,并将受到严厉处罚。

南昌市东湖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工商局商标广告科于一个多星期前在南昌某媒介上发现了南昌市第一医院发布的一则医疗美容广告。该广告词中用醒目字眼提到“全国权威、整形专家手术”,丰胸手术可“30分钟立竿见影”,甚至可以“让您体验世界级整形美容”。工商局据此认为,这则广告内容已明确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四条的“禁止出现说明治愈率和有效率”及“不得利用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作证明”的规定。

执法人员曾3次打电话通知该广告主前来接受调查询问。但广告主一直置之不理,并在一个星期内仍在多处媒体公开发布这则违法广告。后经查实,这则广告不仅没有取得医疗广告发布证明,而且这个医学整容科室已被南昌市第一医院承包给外来人员,且只有一名副主任级别的医师常年坐诊。广告中所吹嘘的“全国权威专家”纯属虚构。

南昌市东湖区工商局商标广告科负责人介绍,根据有关规定,工商部门作为监督管理机关,最高能对此处以广告费5倍的罚款,并有权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改正或者停止发布,没收所有广告费用;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