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纷纷出台防治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

时间
2004-02-05

据新华社信息北京2月5日电 近日,内地一些地区相继出现确诊或疑似禽流感疫情,引起各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为了严防禽流感疫情的发生和蔓延,各地相继出台了防治禽流感疫情的应急预案。

北京:出台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防控预案

北京市政府3日讨论通过了《北京市关于加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意见》,并正式出台了《北京市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防控预案》。这一预案对疫情的确认与分级、组织指挥体系、日常工作措施、疫情的应急响应、保障体系等,提出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和要求,并对“疫情管理报告制度”、“疫区的划分、封锁和解除”、“消毒和病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做出了相应规定。今后,凡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北京市将启动相应的应急防控预案。

河北:出台突发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

河北省卫生厅日前制定出台了《河北省突发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试行)》,要求各地要充分做好禽流感疫情监测、报告和预测预报工作,积极救治禽流感病人,切实做到早隔离、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

预案指出,禽流感作为人类新发传染病,在疫情监测方面,河北省实行对高暴露人群重点监测和疫情专报制度。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依法报告疫情。医务人员发现疑似或确诊人禽流感病例时,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内蒙古:严防死守 防患未然

连日来,内蒙古自治区紧急动员相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入区。目前,自治区农牧业厅、卫生厅分别制订了高致病性禽流感在禽类、人群中流行的应急预案,各盟市也纷纷制定本地区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从2月1日起,内蒙古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检验检疫局日前出台措施,禁止直接或间接从疫区输入禽鸟及其产品,开展对冷库、市场等经营场所的检查,及时对来自疫区和非法入境的禽类产品作销毁或无害化处理,加强出口肉禽养殖场、大型养殖场的疫情监测工作。

湖南: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

湖南省卫生厅3日召开紧急会议,就禽流感防治工作下发《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人间禽流感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即日起要参照非典疫情报告的有关要求,对辖区内人间禽流感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

湖南省卫生厅要求各地疾病控制部门要切实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密切关注禽流感疫情动态,并将情况及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一旦发现动物间疫情,要采取措施,严防人间禽流感疫情发生。已发生动物间禽流感疫情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要在每日下午2点30分前将防治工作情况报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

陕西:160万支疫苗已到位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2月3日确认发现一起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后,全省禽流感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据悉,作为防治禽流感的物资储备,陕西省政府已落实100万元资金,用于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防疫器械、消毒药品等物资储备和工作经费,省农业厅调集的50万支疫苗和11个市区紧急调集的110万支应急储备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和防疫器械、消毒药品等也已全部到位。

目前陕西省24个省际公路动物检疫站已进入高度戒备状态,24小时值班,按规定对调运活禽进行隔离观察,对家禽运输工具严格检查、消毒处理。全省千只以上的规模养鸡场已全部进行免疫,实现了封闭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