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全国打击假劣药品信息论坛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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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5

充分调动社会打假资源 共同维护药品使用安全 首届全国打击假劣药品信息论坛举行

2004年03月15日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王春梅报道3月11日~12日,首届全国打击假劣药品信息论坛在北京举行。与会人员就如何提高药品质量、更有效地打击药品制假售假活动进行了研讨交流并达成了共识。他们认为,面对药品违法行为的新特点,药品打假工作也应具有新思路、新举措和新突破。

本次论坛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质量监测技术基金管理委员会等单位联合举办。来自全国各地药品监管部门、药品检验机构以及部分医药企业的近300名代表对当前假劣药品常见的表现形式、国际药品防伪打假动态进行分析后指出,当前除了对药品制假售假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以外,药品打假工作至少还应具备以下特征:

一是实行协同作战。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药品打假不光是药监部门的职责,还需要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积极配合。全国用户委员会主任、原全国打假办副主任叶柏林提出,应该充分调动所有有利于打假的社会资源,形成多方联动机制。

二是发挥高科技技术手段的作用。“依靠科学进步提高鉴别假劣药品水平”、“仪器分析在药品打假中的应用”等与药品鉴别技术有关的话题是不少代表发言的主题。此外,与会者就利用现代信息通讯技术,实现假劣药品信息共享、建立电子执法系统等话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三是加强源头监管。在讨论中,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名誉所长周海钧等人建议,加强对药品研究、生产单位的管理,降低上市后药品监测的成本。

四是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与会者认为,药品打假工作一方面要以确保人民用药安全为目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对执法人员的自我保护。辽宁省药检所监督办主任任春指出,由于药品打假活动必然触及一些违法者的利益,因此药品监督检验人员尤其要注意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合法性,以免在与违法者的对抗中陷入不利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