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超市暗访:散装食品何时能真正告别“裸体”

时间
2004-02-06

据中国食品报讯 散装食品受传统消费习惯的影响,在集贸市场、食品超市等经营单位中大量流通。由于散装食品覆盖了几乎所有的食品种类和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因而监督管理对象分散,卫生条件差距巨大,这样就加大了监督管理工作的难度,造成了市场上的散装食品问题较为突出,如何规范散装食品健康发展是各级商业流通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因此,针对我国当前散装食品的经营情况,卫生部制定了《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并于2004年1月1日起在全国食品超市、自选商场施行。

据了解,《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内容主要包括: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和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应由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盛放食品的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标示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

《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实施一个多月情况如何呢?记者在北京市十多家超市进行了调查采访,发现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一些食品超市和自选商场在经营散装食品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二次污染的隐患,个别超市仍有散装开心果、松子以及各类果脯在销售,一些顾客用手随意挑选,而且根本没有人上前制止,一些超市的水饺、汤圆、馒头等冷冻食品没有任何遮盖,许多顾客一边说话一边挑选食品,唾沫横飞。《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要求散装食品销售由持健康证的专人负责,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操作时须戴口罩、手套、帽子;散装食品须用防尘材料遮盖,以保证食品不被消费者直接接触。但记者看到,一些超市销售的熟食基本都加了“防尘罩”或塑料薄膜,但有个别销售人员没有戴口罩和手套。而一些超市的售货员无论何时都将口罩挂在下巴处,形同虚设。

其实早在几年前,吉林、天津、河南、山东等地卫生部门就相继出台过相关管理规定,采取了管理措施,在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管理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受到了消费者和经营单位的普遍欢迎,取得了较好的管理效果。而实践也证明,通过制定实施严格规范的散装食品经营管理法规和措施,可以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共同参与散装食品的卫生管理,督促经营者不断改善卫生条件,提高管理水平。

看来怎样让《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深入人心,并在实际销售活动中得到认真落实,不致成为一纸空文,不但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重视的一个问题,也应该是散装食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必须花大力认真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当然作为消费者,也应该积极配合,共同遵守《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只有这样,散装食品才可真正告别“裸体”,消费者才可真正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