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专项检查规范转基因食品市场

时间
2004-04-15

据中国食品报讯(记者张建军)“没有醒目标识、没有审查批准的转基因食品在山西省市场上销售,将依法进行处罚。”这是山西省转基因办公室最近做出的决定,4月份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转基因食品市场的专项检查。

为给予广大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山西省转基因办公室根据国家规定要求,凡在山西省境内销售列入标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必须标识“转基因食品”或“含有转基因成分”等,未标识和不按规定标识的,不得进口和在市场上进行销售。农业转基因标识必须醒目,并和产品的包装、标签同时设计和印刷,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将转基因样本报送各级农业转基因办公室,经省转基因办公室最后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生产和销售。山西省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加工和销售的企业在3月份进行了自查,4月份开始在全省各地的大超市、批发市场、进口和加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