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着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时间
2006-03-30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卫生部3月28日在京召开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

这次专项治理的重点包括五方面:一是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二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行为。三是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四是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的行为。五是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