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盐池规范骨科植入器械使用行为

时间
2006-11-09

据中国医药报宁夏讯 近来,盐池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医疗机构手术用骨科植入器械在购进、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治理。

该局健全完善了制度制约机制,为医疗机构统一制定了骨科植入器械购进使用管理制度和购进使用情况登记表,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职责。同时严把进货质量验收关,完善器械使用跟踪随访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该局要求医疗机构购进骨科植入器械时严格执行购进验收登记制度,对器械用后情况和患者康复状况进行跟踪、随访,出现与植入器械有关的不良事件,务必在24小时内报告药品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