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将在省内推出青稞酒标志制度

时间
2004-01-02

据新华社信息西宁12月31日电(记者顾玲)为了规范青海省青稞酒的生产,维护青海省青稞酒声誉,塑造和保护名优品牌,提高青稞酒竞争力,青海省将从2004年2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中国青海青稞酒标志制度。

实行青稞酒标志制度,在产品包装上使用“中国青海青稞酒”的特定标志,主要是证明该产品是用规范的青稞酒生产工艺加工酿造、具有良好传统风格的优质产品。在12月24日新公布的《中国青海青稞酒标志管理办法》中规定,申请使用标志,必须获得国家《白酒生产许可证》,以青稞为主要原料,生产工艺必须符合《中国青海青稞酒标志产品生产工艺规范》要求,企业管理、产品质量、产品标签必须达到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同时所申报的产品也必须达到一定的产销率等。

据了解,实施中国青海青稞酒标志制度,将有利于弘扬具有良好底蕴的青海省青稞酒产品,保护青海青稞酒生产单位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