鳖甲

一名上甲

咸平无毒。九肋七肋者佳。以其得阳数也。但多有摘去下肋伪充七肋者,亦有半边支肋、半边双肋者,此团鱼与鳖交合而生,不若纯支肋者为优。醋 酥炙各随本方。治疟母淋灰汤煮糜如饴,用龟用大者力胜,鳖用小者力优。妊娠勿食鳖肉。与苋菜、鸭卵合食尤忌。

《本经》主心腹症瘕坚积寒热,去痞疾息肉,阴蚀痔核,恶肉。

发明鳖色青,入厥阴肝经及冲脉,为阴中之阳。阳奇阴偶,故取支肋为肝经之响导。

其所主者, 疟、疟母,虚劳寒热,症瘕痞疾,经水阴疮,不出《本经》主治也。凡骨蒸劳热自汗皆用之,为其能滋肝经之火也。与龟甲同类,并主阴经血分之病。龟用腹,腹属肾。

鳖用肋,肋属肝,然究竟是削肝之剂,非补肝药也。妊妇忌用,以其能伐肝破血也。肝虚无热禁之。 灰研极细末疗汤火伤皮绽肉烂者并效,干则麻油调敷,湿则干掺,其痛立止。其解火毒,疗骨蒸,杀瘵虫之功可默悟矣。鳖头烧灰酒服疗小儿脱肛,妇人阴脱下坠,取其善缩之性也,生血涂之尤效。沈圣符曰,食品中惟鳖最为叵测,其间多有大毒不减河豚者,如三足两头,人所共弃,项强腹赤毒可伤人。予邻余子坦曾见蛇盘屡跌而成鳖者,四生之中物物皆有变化,无足异也。且有鳖宝生鳖腹中之说,说者以为诞妄,姑置罔闻。近日枫江吴氏买一鳖,烹之辄作人言。其家以为怪也,添火烹之,剖腹果得一物长约三寸,须眉宛然。圣符邀予往看,验其鳖形背高耸起,稍异寻常。圣符属笔命记,以为嗜味伤生之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