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菜禁第十三

《稽康养生论》云∶熏辛害目。

《养生要集》云∶葱薤牙生不可食,伤人心气。

又云∶苦瓠不以久盛食之;有毒,杀人。

马琬云∶葵赤茎背黄食之,杀人。

《食经》云∶诸菜和合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