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少阳病脉证并治第五

凡九条方无

少阳主半表半里。半。不也。不表不里者。隙地也。夫以表实则可汗。里实则可下。上实则可吐。隙无实可言。故汗下吐皆无其法。而其合并之病。又皆已杂出于太阳阳明篇中。所以本篇条目少。无可攻之道也。无可攻者。一则界限也。故表里分先后。自此而终始。然则隙地反当要冲。无治最有关系。谓小柴胡汤为通行套药。不择地而可施。岂不悖哉。

(一)少阳之病。口苦。咽干。目眩也。

少。去声。下皆同。之下当有为字。少阳者胆经也。其脉起于目锐。灵枢曰。足少阳之正。上肝。贯心以上。挟咽出颐颔中。故又曰。是动则病口苦。苦。胆之味也。咽。胆之使也。口苦。咽干。热聚于胆也。眩。目旋转而昏晕也。少阳属木。木生火而主风。风火扇摇而燔灼。所以然也。

(二)少阳中风。两耳无所闻。目赤。胸中满而烦者。不可吐下。吐下则悸而惊。

首句以攒名。揭总举大纲言。三阴篇中如此云云者皆然。少阳之脉。上抵头角。下耳后。其支者从耳后入耳中。出走耳前。其支者下胸中。贯膈。肝主目。胆为之合。风为阳而主气。耳无闻者。风塞则气塞也。目赤者。风热则气昏也。胸满而烦者。风郁则膈热也。少阳本无吐下法。

其经又多气少血。吐下复伤其经。则血愈少而虚。血虚则心虚。所以神识昏乱。怔忡而惊也。

(三)伤寒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少阳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此属胃。胃和则愈。

胃不和。则烦而悸。

少阳属木。故其脉弦。细则欲入里也。谵语者。夺其血液而胃干。故心荒而乱也。胃和。以未至实言。不和。言实也。然上条以风言。风主气。故禁吐下。此以寒言。寒主血。故禁汗。对举以示教也。

(四)本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脉沉紧者。与小柴胡汤。

少阳之脉。其支者下胸中。贯膈。络肝。属胆。循胁里。其直者。从缺盆下腋。

循胸。过季胁。故病则硬满。呕不能食也。往来寒热。见太阳上编。浮紧为弦。沉紧者得之寒因也。方见太阳上。

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证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此承上文。复以乱治不对。而致变剧者言。与太阳上编第五十二条意同。以法即随证之互词。

(五)三阳合病。脉浮大。上关上。但欲眠睡。目合则汗。

太阳脉浮。阳明脉大。关上乃少阳之部位。故曰三阳合病。但欲眠睡者。热聚于胆也。目合则汗出者。少阳少血。虚则不与阳和。寐属阴。故盗出也。

(六)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也。

阳以表言。阴以里言。能食。真阳胜而表邪散也。不呕。里气和而胃气回也。阴不受邪可知也。

(七)伤寒三日。少阳脉小者。欲已也。

小。谓不弦也。已。愈也。

(八)少阳病。欲解时。从寅至辰上。

寅卯辰。少阳木王之时也。邪虽不胜正。解必在乎得其时。道固如此也。外道而言意。岂不谬哉。

(九)伤寒六七日。无大热。其人燥烦者。此为阴去。入阳故也。

去。往也。言表邪往而入于里。所以外无大热。而内则燥烦也。愚按太阳中伤。传阳明。转少阳。阳去入阴。乃风寒之病。入自表而渐里。通章之大义。斯道之自然。仲景吃紧为人之要旨也。读者最宜精思熟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