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本无错效果才是真

时间
2005-05-30

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商家无不使出浑身解数来兜售自己的商品,药店经营者也不例外。

促销宣传单,俗称“小广告”,由于其成本低廉,形式灵活,成为很多药店经营者首选的促销利器。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印制散发这类“小广告”,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可是,即便这些“小广告”都合法合规,那么它们是不是真的有效呢?本报组织消费者对其进行了评价。或许,局外人的看法和态度,对药店的经营者们,会有所感悟和启迪吧。

——编者

作为商家,在遵规守法的前提下,采取什么营销手段推销自己的产品都是无可厚非的。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企业促销能力往往就是生存能力的代名词。

但是,在促销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的同时,一些商家的促销行为也陷入了盲目的误区。“人家都这么做,我们也不能落后”的心理成为搞促销活动的最大驱动力,好像别人这样做了而自己没有行动,就先输了一大截儿。依笔者愚见,促销固然值得重视,效果才是根本。药店散发小广告的营销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出于一种从众心理,而对于其实际效果显然缺乏考虑。

且不说这种街头散发小广告的行为是否符合某些规定,是否会因为影响交通、影响市容、影响市场秩序而被有关部门查处,单就这一行为的实际效果就让人怀疑。就笔者切身的体会,如果走在街上,突然有人把一张宣传单塞到笔者的手里,或扔进笔者的车筐,笔者的第一反应就是:找一个离得最近的垃圾箱扔掉。相信持这种态度的人绝不在少数。因为,人们对街头散发小广告的行为早已由新鲜而漠然,直至反感、厌恶,这就使散发小广告的行为从一实施就处于被排斥的劣势,更不要说让人欣然接受了。再往深一层说,由于对小广告格外反感甚至蔑视,人们对采取这种方式促销的药店也会因此而讨厌,从潜意识里觉得这家药店档次不高。这会直接影响到药店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

当然,凡事都不是绝对的,也不排除有人收到小广告后仔细看完,其中又正好有自己需要的医药信息,然后依据此线索去药店购药。但是,这种几率能有多大?相对于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其“产出”几乎微不足道。

因此,笔者认为,药店散发小广告,对自己、对顾客、对社会都是弊大于利,并不可取。如果有同样的精力和人力,不如投入到更有意义、效果更长久的事情上,比如实行电话定货、送药上门等等,实实在在地提高服务质量,让消费者受益。药店把功夫用于提高服务品质,远比站在街头散发那些纸片有意义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