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规范ADR报告和监测管理紧持定期上报制度

时间
2004-09-23

据中国医药报江苏讯 为切实加强辖区ADR监测工作,近期,江苏省仪征市药监局主抓ADR监测方案落实和监测结果深化两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本市ADR报告和监测管理工作。

为落实好ADR监测工作方案,该局要求全市涉药单位建立ADR监测点,明确责任人,做到日常工作有人抓、发现问题有人报、收到问题有人管;要求各监测点根据临床实践,拟定本单位各医疗科室ADR监测的重点范围和品种,坚持定期上报制度,全面强化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人员的报告和监测意识;要求各单位严格实施并兑现ADR监测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不断提高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ADR监测工作的质量。

同时,该局注重深化ADR监测工作结果,要求市ADR监测中心收到涉药单位上报的ADR报表后,在认真汇总并及时上报省ADR监测中心的基础上,针对其中典型案例开展回访查看活动;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会诊病情、商议处方,逐步摸索出一些安全用药的基本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