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授高志全“药监卫士”荣誉称号

时间
2004-01-07

为榜样立一块不倒的碑----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追授高志全“药监卫士”荣誉称号

2004年01月07日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张翼报道 为表彰高志全同志不畏强暴、以身护法的精神,弘扬他执法为民、恪尽职守的优秀品格,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决定追授高志全同志“药监卫士”荣誉称号。1月5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的2004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人事部副部长尹蔚民宣读了《关于追授高志全同志“药监卫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高志全同志生前是山西省吕梁地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中阳分局局长。2002年10月12日,他在药品监督执法工作中,因始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畏强暴,遭犯罪分子报复杀害,牺牲时年仅38岁。2003年11月,山西省人民政府追认高志全同志为革命烈士。高志全同志忠于职守,以身殉职,用鲜血和生命捍卫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人民的利益,忠实地履行了一名药监卫士的神圣使命,体现了国家公务员不畏强暴、无私奉献、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操,真正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号召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向高志全同志学习。学习他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对党、对人民、对药品监督管理事业的无限忠诚;学习他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政为民、求真务实的高尚情操;学习他艰苦奋斗、埋头苦干、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严格执法、不畏强暴、不怕牺牲的奉献精神。

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要认真组织开展向高志全同志学习的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大力弘扬正气,坚持公正执法,热情服务,争先创优,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放心、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