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行针灸,勿忘辨证

陈教授认为辨证论治,包含着相互联系的二个内容,是认识疾病和解除疾病的过程,是中医治疗的特点,对针灸临床起着必不可少的主导作用。倘若废弃辨证而施行针灸,头痛医头,脚痛治脚,将会象瞎猫逮鼠那样,事倍功半。他将辨证论治思想贯穿于针灸临床的始终,使之每每在针灸临证时出奇制胜,取得良效。

陈教授指出:在临床上遇到不同的疾病,只要症候相同,或病在同一经脉,便可用同样的方法选穴治疗,而同一病种,其症候相同,或病不在同一经脉上,其治疗选穴方法也就不同。譬如:落枕与急性腰扭伤是两种不同的疾病,若它的疼痛部位均在督脉经上,都可用人中穴治疗;若在太阳经上,皆可取后溪穴治疗。又例:失眠,虽然同是不寐,但其有:“心脾血虚”、“心肾不交”、“胃不和”等不同的症候,在治疗选穴上亦有所不同。如心脾血虚取神门、三阴交;心肾不交取神门、太溪、灸涌泉;而胃不和卧不安者,取足三里、阴陵泉、内关等穴予以治疗。

就辨证论治而言,在针灸临床上有辨经取穴与辨证取穴不同。辨经取穴是依据“经脉所过, 主治所及”的治疗原则为指导,根据经脉循行规律,进行辨经取穴的一种治疗方法。辨证取穴是以脏象学说为基础,《灵枢·海论》曰:“夫十二经脉者,内属于府藏,外络于肢节”,通过四诊、八纲进行全面分析,归纳,然后选穴配方。因此,脏腑疾病到辨证取穴为主。辨经取穴与辨证取穴虽是两种方法,但在临床上又不能截然分开,对于某些疾病则应辨证取穴与辨经取穴互变,才可求得取效迅速,运用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