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胃篇第三十一

诸本无篇字。简案、内言肠胃长短大小。纡曲屈伸之度。故名篇。疑与后绝谷篇为一篇。后人分为二篇也。

长九分口广二寸半

张云。长、深也。广、阔也。

会厌

张云。会厌在咽喉之上。乃所以分水谷。司呼吸。而不容其相混者也。忧恚无言云。会厌者。

音声之户也。

咽门重十两

张云。咽门、即食喉也。其名曰咽。至长一尺六寸。乃并胃脘而言。四十二难杨注。

咽、也。言司以咽物也。又谓之嗌。言气之流通厄要之处也。咽、为胃之系也。本义十两作十二两。简案、一尺六寸下。难经有喉咙重十二两。广二寸。长一尺二寸九节。十六字。恐本经脱之也。杨注。喉咙空虚也。

言其中空虚。可以通气息焉。即肺之系也。呼吸之道路。

胃纡曲屈伸之

张云。纡曲、曲折也。大、言周遭之数。经、言直过之数。余准此。平人绝谷篇曰。其中之谷常留二斗。水一斗五升而满。

小肠

(止)

长三丈三尺

难经、甲乙。作二尺。马云。小肠上口。胃之下口。小肠后附于脊。从左环回周叠。积其所注之物。以入于回肠者。外附于脐上。回运计环十六曲。大四寸。径口八分分之小半。即半分也。

其长三丈三尺。张云。其下口注于回肠者。外附近于脐上一寸。当水分穴处是也。

八分分之小半。言八分之外。尚有如一分之少半也。余仿此。志云。小半者。七分半也。简案、史项羽纪。汉有天下大半。韦昭注云。凡数三分者二为太半。一为小半。四十二难杨注亦云。三分有二为太半。有一为小半。

由此推之。分之少半者三厘三毫有奇。寸小半者。三分三厘三毫不尽。寸之太半者。六分六厘六毫不尽也。则张注似是。

回肠当脐

(止)

长二丈一尺

张云。回肠、大肠也。叶积、如叶之积。亦叠积之义。大肠上口。即小肠下口。当脐左旋而下积广肠也。四十二难杨注云。大肠即回肠也。以其回曲。因以名之。简案、志云。径一寸。寸之少半者。径一寸五分也。恐非。

广肠傅脊

(止)

长二尺八寸

马云。广肠者。直肠也。广肠附脊以受回肠之物。左环叶在脊之上下盘。

辟大八寸。径二寸寸之太半。则是二寸七分也。张云。广肠、大肠下节也。亦名直肠。直肠居后。绕脊而下。

故曰傅脊。傅、布也。叶脊上下言。叠于脊之上下而至尾也。辟、同。以其最广。故云辟大八寸。志云。

广肠、肛门内之直肠。径二寸寸之太半者。径二寸七分半也。简案、傅脊。马释附脊。乃傅字之讹。张注难通。

肠胃所入至所出

张本。所、作初。张云。此总结上文自口而入。自便而出之全数。三十二曲。合小肠大肠而言也。四十二难杨注云。据甲乙经言。肠胃凡长六丈四寸四分。所以与此不同。难经云。肠胃凡长五丈八尺四寸者。甲乙经从口至回肠而数之。故长。此经从胃至肠而数之。故短。亦所以互相发明。非有谬也。

丁曰。前肠胃径围大小不同。其言胃大一尺五寸。径五寸者。即是围径一也。小肠径八分。大二寸四分则是也。

今言二寸半。即分之少半。回肠径一寸半。即大四寸五分。今言大四寸。即少五分也。广肠径一寸半。即大七寸五分。今言八寸。即有剩五分也。其升斗寸尺者。先立其尺。然后造其升斗秤两。皆以同身寸之为法。以尺造斗。斗面阔一尺。底阔七寸。高四寸。

俱浓三分。可容十升。凡以寸为指节者。方一寸为两。十六两为斤。此制同身寸尺升斗之度。为人之肠胃斤重长短之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