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阴阳

阴阳是八纲辨证的总纲。在诊断上,可根据临床上证候表现的病理性质,将一切疾病分为阴阳两个主要方面。阴阳,实际上是八纲的总纲,它可概括其他六个方面的内容,即表、热、实属阳;里、寒、虚属阴。故有人称八纲为“二纲六要”。

在临床上,由于表里寒热虚实之间有时是相互联系交织在一起的,不能截然划分。因此,阴证和阳证之间有时也不是截然分开的,往往出现阴中有阳,阳中有阴的复杂证候。如上面几节所说的表里同病,寒热错杂,虚实夹杂等证型就属这类情况。

以阴阳命名的除了阴证、阳证以外,还有真阴不足,真阳不足及亡阴亡阳等证,兹分述如下。